其他名称 | 丁苯氧胺、丁尿胺、丁胺速尿、丁脲胺、欣畅苏、CAMBIEX、DIURAMA、FARMADIURIL、FORDIURAN、LUNETORON | |||||||||
英文名称 | Bumetanid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在乙醇中溶解,在氯仿中微溶,在水中不溶。熔点231~235℃。 | |||||||||
贮存条件 | 避光贮存。 | |||||||||
适应证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用药,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和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 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对某些呋塞米无效的病例仍可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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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的利尿作用、特点及机制参阅呋塞米,本品对Na+-K+-2Cl-协同转运载体的抑制作用比呋塞米强,故其利尿作用为呋塞米的20~60倍,对血流动力学的作用与呋塞米相同。 ⑵药动学:口服几乎完全吸收迅速。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病综合征等水肿性疾病时,由于肠道黏膜水肿,口服吸收率下降。生物利用度(F)为80%~95%,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4%~96%。口服和静脉注射的作用开始时间分别为30~60分钟范围数分钟,作用达峰时间为1~2小时和15~30分钟,作用持续时间为4小时(应用1~2mg时,大剂量时为4~6小时)和3.5~4小时。t1/2为60~90分钟,略长于呋塞米,肝肾功能受损时延长。本药不被透析清除。用药量的77%~85%经尿排泄,其中45%为原形,15%~23%由胆汁和粪便排泄,本药经肝脏代谢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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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与呋塞米基本相同,但未见间质性肾炎和黄视、光敏感。偶见未婚男性遗精和阴茎勃起困难。大剂量时可发生肌肉酸痛、胸痛。对糖代谢的影响可能小于呋塞米。 | |||||||||
肝损伤 | ⑴肝毒性:
尚未发现袢利尿剂引致血清转氨酶含量升高的病例。少见关于袢利尿剂引致临床症状明显的肝损伤的病例。多数报告也尚未得到证实。有趣的是,呋喃苯胺酸在小鼠身上会导致直接肝毒性,并作为药物性肝损伤的动物模型。但是,未发现人类肝损伤的病例。由此可知,袢利尿剂引致临床症状明显的肝损伤的情况极其罕见。即便有,也是属于极少数个例。 ⑵损伤机制: 相关原因目前未知。袢利尿剂很少由肝代谢,一般通过肾排泄快速排出体外。 ⑶肝损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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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和婴幼儿患者忌用。 | |||||||||
注意事项 | 基本同呋塞米。动物实验提示本药能延缓胎儿的生长和骨化。对新生儿和乳母的情况尚不清楚,能增加尿磷的排泄量,可干扰尿磷的测定。其慎用情况同呋塞米,但未见对红斑狼疮的影响。 | |||||||||
药物相互作用 | 参阅呋塞米。 | |||||||||
给药说明 | 本品静脉注射时应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析出结晶),其余请参阅呋塞米。 | |||||||||
用法用量 | ⑴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水肿性疾病或高血压,起始剂量一日0.5~2mg,必要时每4~5小时重复,最大剂量一日可达10~20mg,也可间隔用药,即隔1~2日用药1日。 ⑵静脉或肌内注射:起始剂量0.5~1mg。必要时每隔2~3小时重复。最大剂量为一日10mg。治疗急性肺水肿,静脉注射起始1~2mg,必要时每隔20分钟重复,也可2~5mg稀释后缓慢滴注(不短于30~60分钟)。 ⑶小儿常用量:口服一次按体重0.01~0.02mg/kg,必要时4~6小时1次。静脉注射剂量同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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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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