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坦索罗辛、坦洛辛、哈乐、积大本特、必坦、齐索、HARNAL | |||||||||
英文名称 | Tamsulosin | |||||||||
基本药物 | 基药(缓释胶囊:0.2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缓释控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B | |||||||||
贮存条件 | 密闭保存。 | |||||||||
适应证 | ⑴用于良性前列性增生症,可明显改善前列性增生症引起排尿困难、夜间尿频、残尿感等症状。 ⑵用于治疗输尿管结石【.美国FDA未批准;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中国泌尿外科疾病诊断治疗指南》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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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选择性α1受体阻滞剂,它对α1受体的亲和性比对α2强5400~24000倍。根据近年来的研究成果α1受体可分为α1A、α1B和α1D3个亚型,其中α1A主要存在于前列腺、膀胱颈部和尿道平滑肌,而α1B主要存在于血管平滑肌。有资料报道坦洛新对各亚型受体的亲和力为α1A>α1D>α1B,因此本品可选择性阻断泌尿道平滑肌上的α1A受体,对前列腺增生症引起的排尿困难、夜间尿频、残尿感等症有明显改善,理论上其引起周围血管扩张的不良反应低于特拉唑嗪和阿夫唑嗪。此外坦洛新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也无明显药代动力学的相互作用。该药无首剂效应,首剂不必减少剂量或强调临睡前服药。 ⑵药动学:成人一次口服缓释制剂0.2mg时,6~8小时后血药浓度达到峰值,半衰期为10小时。连续口服,血药浓度可在第4天达到稳态。本药主要在肝脏代谢,通过胃肠道排泄,给药后30小时内尿中原形药排泄率为12%~14%。连续给药尿排泄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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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头晕、蹒跚感等症状。 ⑵循环系统:偶见血压下降、心率加快等。 ⑶过敏反应:偶尔可出现皮疹,出现这种症状时应停止服药。 ⑷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胃部不适、食欲不振等。 ⑸肝功能:偶见GOT、GPT、LDH升高。 ⑹其他偶见鼻塞、水肿、吞咽困难、倦怠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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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毒性:在对照试验中,坦索罗辛已被证实可能会造成血清转氨酶升高(<2%),概率不高于安慰剂或对比剂治疗。这些指标升高是暂时性的,无需调整用药剂量。因坦索罗辛造成严重肝损伤的惟一病例已经被公布出来。肝损伤的发生时间是在开始用药后11天,临床表现为急性胆囊炎相似,表现为黄疸、腹痛与发烧,但表现为肝细胞性的血清酶升高。未发现与任何胆系疾病相关,在停止用药后,病人迅速恢复正常。未出现过敏和自身免疫症状。因此,由坦索罗辛引起的肝损伤病例极少,与其他α1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断药造成的轻微和自限性的肝损伤类似。 ⑵损伤机制:造成血清转氨酶升高与肝损伤少见病例的具体原因还有待查明。坦索罗辛由肝脏细胞色素P450酶(主要是CYP 3A4与2D6)进行代谢,代谢产生的轻微毒性的产物可能是上述病症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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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或α1受体阻滞剂过敏者禁用;儿童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患者,在开始服用本品时,注意血压是否有影响。 ⑵体位性低血压患者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⑶老年患者应注意用药后状况,如得不到期待效果不应继续增量,应改用其他方法治疗。 ⑷本品过量会引起血压降低,应让病人平卧并进行常规低血压治疗,如补充血容量,给予升压药,最适宜的解救药时直接作用于平滑肌的血管收缩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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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本品与西咪替丁合用,可抑制本品代谢,增加本品血药浓度,从而导致毒性反应。 ⑵首次与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药合用,可增加发生低血压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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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⑴餐后或与食物同服。 ⑵缓释制剂需整片吞咽,不要咀嚼或掰碎。 ⑶本品不良反应偶见头晕,建议睡前服用比较好,以免白天影响驾驶车辆或操作精密仪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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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服用时注意不要咬碎胶囊。 ⑵谨慎与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无需调整剂量,但建议坦索罗辛的每次剂量不要超过0.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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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mg,一日1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及症状不同可适当增减。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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