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一平苏、抑平舒、INHIBACE、INIBACE、VASCACE、DYNORM、JUSTOR、VASCASE | |||
英文名称 | Cilazapril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D-如在妊娠中、晚期用药 | |||
适应证 | 1.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物如利尿药合用; 2.用于治疗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药、利尿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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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①降压:本品在体内水解为西拉普利拉,成为一种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结果血管阻力减低,醛固酮分泌减少,血浆肾素活性增高,西拉普利拉抑制缓激肽的降解,也使血管阻力降低。②减低心脏负荷,心力衰竭时本品可扩张动脉与静脉,降低周围血管阻力或后负荷,减低肺毛细血管嵌压或前负荷,也降低肺血管阻力,因而改善心排血量,运动耐量时间延长。 ⑵药动学:口服本品吸收后并转化为西拉普利拉,食物可使其吸收略延迟并减少15%。口服本品后1.5~2小时血中西拉普利拉浓度达峰值,其水平与剂量相关。本品的生物利用度为60%余。西拉普利拉的t1/2为9小时,肾功能衰竭时延长。口服本品后1小时起作用,3~7小时达峰作用,作用维持约24小时。西拉普利拉经肾清除,血液透析时本品和西拉普利拉可部分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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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较常见的有:头痛、眩晕、疲劳、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 ⑵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如出现即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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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⑵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禁用。 ⑶妊娠期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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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在小儿研究不充分,其安全性和疗效有待明确。 ⑵对诊断的干扰:①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时易出现;②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③血钾轻度增高。尤其在有肾功能障碍者。 ⑶下列情况慎用本品: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②骨髓抑制;③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重;④血钾过高;⑤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⑥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治疗者,首剂应用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⑷用本品时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时应用本品,皮下注射肾上腺素,静脉注射氢化可的松。 ⑸用本品过量时,用扩容纠正低血压,必要时作透析治疗。 ⑹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①对有肾功能障碍或有白细胞缺乏的病人最初3个月内没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机分类计数1次,此后定期检查;②尿蛋白检查,每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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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对原用利尿药治疗者起用本品前停用利尿药2~3天,但严重或恶性高血压例外,此时用本品小剂量,在观察下小心增加剂量。 ⑵心力衰竭病人已用强心苷与利尿药有水、钠缺失者,开始用本品时应采用小剂量。 ⑶老年病人开始宜用小剂量,或根据肾功能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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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⑴口服:成人常用量 ①原发性高血压,初始剂量一次1mg,一日1次,维持剂量一次2.5~5.0mg,一日1次。服用利尿药时,提前2~3日停用利尿药或减少初始剂量,至一次0.5mg,一日1次。 ②肾性高血压,初始剂量一次0.25~0.5mg,一日1次,维持剂量按个体调整。 ③慢性心力衰竭,初始剂量一次0.5mg,一日1次,根据病情逐渐增至一次1.0~2.5mg,一日1次,最大剂量为一次5mg,一日1次。在肾功能障碍时本品的剂量按肌酐清除率调整:>40ml/min时,一日1~5mg;10~40ml/min时,一日0.5~2.5mg;<10ml/min时,一日0.25~0.5mg。 ⑵小儿用量: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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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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