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唑肟
其他名称 头孢唑肟钠、头孢去甲噻肟、益保世灵、Epocelin
英文名称 Ceftizoxime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限注射剂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肠道外给药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B
性状 为白色至淡黄色结晶性粉末。
贮存条件 密闭、在凉暗处干燥处(避光不超过20℃)保存。
适应证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由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菌株)、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拟杆菌属、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
2.由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普罗维登斯菌属、摩根菌属、克雷伯菌属、沙雷菌属(包括黏质沙雷菌)和肠杆菌属所致的尿路感染;
3.由淋病奈瑟球菌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子宫颈和直肠感染;
4.由淋病奈瑟球菌、大肠埃希菌或无乳链球菌所致的盆腔性疾病。本品对沙眼衣原体无效,当治疗盆腔性疾病时,需联合应用对沙眼衣原体有效的药物;
5.由大肠埃希菌、链球菌属、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拟杆菌属和艳阳球菌(包括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所致的腹腔内感染;
6.由肺炎链球菌和链球菌属、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拟杆菌属和沙雷菌属所致的败血症;
7.由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表皮葡萄球、化脓性链球菌及其他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拟杆菌属和厌氧球菌(包括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8.由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链球菌属(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奇异变形杆菌、拟杆菌属和厌氧球菌(包括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所致的骨、关节感染;9.由流感嗜血杆菌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脑膜炎。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本品为半合成注射用广谱耐β内酰胺酶第三代头孢菌素,具广谱抗菌作用,其抗菌谱及抗菌作用与头孢噻肟相似,对多种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需氧菌、厌氧菌产生的广谱β内酰胺酶稳定。本品抗菌谱和抗菌活性与头孢噻肟相似,对金葡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非产酶菌株)的抗菌作用较第一代和第二代头孢菌素为差。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无乳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及化脓性链球菌对本品高度敏感。本品对白喉棒状杆菌具抗菌作用,对单核细胞增多李斯特菌无抗菌活性。本品对脑膜炎奈瑟球菌和淋病奈瑟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具高度抗菌活性,MIC90≤0.01mg/L。
  本品对绝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普罗菲登菌属、沙门菌属、沙雷菌属、志贺菌属、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具强大抗菌作用,MIC90≤0.1~1.6mg/L。绝大多数产β内酰胺酶肠杆菌科细菌、摩氏摩根菌和普通变形杆菌对本品中度敏感。本品对部分阴沟肠杆菌、摩氏摩根菌、弗劳地柠檬酸杆菌和产气肠杆菌有抗菌作用。铜绿假单胞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属和产碱杆菌属对本品均耐药,不动杆菌属的敏感性亦差。产β内酰胺酶菌及非产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高度敏感。
  本品对脆弱拟杆菌的抗菌活性差,MIC90为4~128mg/L;对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产气荚膜杆菌和未荣球菌属的MIC90为1~2.3mg/L;产气荚膜梭菌和丙酸杆菌属对本品高度敏感。本品对放线菌属、双歧杆菌属、真杆菌属、梭杆菌属等亦具有抗菌活性,艰难梭菌通常对本品耐药。
  ⑵药动学:肌内注射本品0.5g及1.0g后1小时达血药峰浓度,分别为13.7mg/L和39mg/L;静脉滴注2.0g及3.0g后5分钟的血药峰浓度分别为131.8mg/L和221.1mg/L。消除半衰期约为1.7小时。蛋白结合率30%。在体内不代谢,给药后24小时内以原形经肾脏排泄,因此尿液中药物浓度甚高。各种途径给药后24小时内尿中回收率为70%~100%。本品1.0g静脉给药后2小时尿液中浓度超过6000mg/L。口服丙磺舒可抑制本品经肾小管分泌,导致血浓度增高,半衰期延长。 本品在各种体液和组织中可达有效治疗浓度,如脑脊液(脑膜炎有炎症时)、胆汁、外科伤口渗液、胸水、痰液、房水、腹水、前列腺液、唾液、扁桃体、心脏、胆囊、骨、胆道、腹膜、前列腺及子宫。本品能穿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静脉注射2.0g后前列腺组织和正常脑脊液浓度分别为16mg/L和0.4mg/L。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中药物浓度可达血浓度的22%,脑脊液细胞多和蛋白含量高者药物浓度高。本品在各组织、体液中的浓度较头孢噻肟为高。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良好。
⑴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皮疹、瘙痒、发热等过敏反应,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一过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增多等血象改变,部分患者Coombs试验阳性。此外可有注射部位灼热感、蜂窝组织炎、静脉炎(接受静脉注射者)、疼痛、硬化和感觉异常等。
⑵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局部皮肤麻木。一过性血胆红素、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值增高,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偶可致命)、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阴道炎,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过敏性休克少见。
肾损伤 可能导致肾损伤。
头孢菌素分为一、二、三、四、五代,随着代数变大,肾毒性变小。总体来说,第一代头孢肾毒性最大。
禁忌症 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抗生素过敏的患者。既往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患者则应避免应用本品。
注意事项 ⑴拟用本品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本品慎用于有青霉素类过敏史的患者,因可能发生交叉过敏。应用本品发生过敏性休克时,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⑵本品慎用于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特别是结肠炎患者。
⑶用药期间监测肾功能状态,特别是应用大剂量的重症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导致不敏感和耐药菌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予以相应处理。
⑷本品属妊娠期用药B类,孕妇仅限于有明确指征时应用。
⑸本品少量可经乳汁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⑹本品用于6个月以下小儿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6个月即以上患儿应用本品可发生嗜酸性粒细胞、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肌酸磷酸激酶一过性增高。肌酸磷酸激酶增高与肌内注射有关。
药物相互作用 ⑴与丙磺舒合用,可使本药的肾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
⑵本药与氨基糖苷类有协同抗菌作用,但合用也可增强肾毒性。
⑶本药与呋塞米等强利尿药合用时,可致肾损害。
给药说明 ⑴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异丙嗪、非格司亭等药物呈配伍禁忌,联用时不能混合置于同一容器中,以免发生沉淀。
⑵本品肌内注射制剂与静脉制剂不能混用。
用法用量   ⑴成人:①常用剂量:为一次1~2g,每8~12小时1次。通常静脉滴注给药,肌内注射少用。②单纯性尿路感染0.5g,每8~12小时1次。③其他部位感染1g,每8~12小时1次。④较严重感染或难治性感染1g,每8小时1次;或2g,每8~12小时1次。⑤盆腔炎性疾病2g,每8小时1次。⑥危及生命的感染3~4g,每8小时1次。⑦单纯性淋病奈瑟球菌感染常用本品1g单剂肌内给药。⑧细菌性败血症、局部实质性脓肿(如腹腔脓肿)、腹膜炎及其他严重感染宜静脉给药。
  ⑵6个月以上小儿:一次50mg/kg,每6~8小时1次。严重感染剂量一日150mg/kg,但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成人严重感染剂量。
  ⑶肾功能损害者:需根据其损害程度调整剂量。在开始治疗时给予0.5~1g的负荷量后,按肌酐清除率调整维持量。如肌酐清除率为50~79ml/min时,每8小时一次0.5g,危重感染每8小时0.75~1.5g;肌酐清除率为5~49ml/min时,每12小时一次0.25~0.5g,危重感染时,每12小时0.5~1g;肌酐清除率<4ml/min时,每48小时一次0.5g或每24小时一次0.25g,危重感染时,每24小时0.5~1g。血液透析患者透析后可不追加剂量,但需按上述给药剂量和时间,在透析结束时给药。
剂型规格
粉针剂 0.25g 0.5g 0.75g 哪儿有
粉针剂 1.0g 2.0g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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