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世福素、达力芬、CEFSPAN | |||||||||||||||||||||
英文名称 | Cefixim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口服液体剂和颗粒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B | |||||||||||||||||||||
性状 | 为白色至淡黄色结晶性粉末,无味,具轻微特异臭,易溶于甲醇、二甲亚砜,略溶于丙酮,难溶于乙醇,几乎不溶于水、醋酸乙酯、乙醚、己烷中。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封、凉暗处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对本品呈现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等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链球菌(不包括肠球菌)、肺炎链球菌、卡他莫拉菌等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急性细菌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支气管扩张伴感染、肺炎; 2.肾盂肾炎、膀胱炎;3.胆道感染; 4.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此外,也可用于淋病奈瑟球菌所致的尿道炎,化脓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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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对多数β内酰胺酶稳定,许多产青霉素酶和头孢菌素酶菌株仍对本品敏感。头孢克肟在体外和体内对革兰阳性球菌如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酶珠)、卡他莫拉菌(包括产酶珠)、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淋病奈瑟球菌(包括产酶珠)均具良好抗菌作用。本品在体外对副流感嗜血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多杀巴斯德菌、普罗菲登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黏质沙雷菌、柠檬酸菌属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对葡萄球菌属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 ⑵药动学:口服后约40%~50%吸收,口服片剂200mg、400mg后血药峰浓度分别为2mg/L和3.7mg/L,达峰时间为2~4小时。服用本品混悬液后血药峰浓度较片剂高25%~50%,药时曲线下面积较后者高10%~25%。蛋白结合率为70%。表观分布容积为0.11L/kg。消除半衰期为3~4小时。口服后体内分布良好,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24小时内约20%给药量经尿排出。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不能清除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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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有腹泻、大便次数增多、腹痛、恶心、消化不良、腹胀;其次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胆红素、尿素氮、肌酐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等。 | |||||||||||||||||||||
肾损伤 | 可能导致肾损伤。 头孢菌素分为一、二、三、四、五代,随着代数变大,肾毒性变小。总体来说,第一代头孢肾毒性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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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过去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避免应用本品,因有发生交叉过敏反应的可能。 | |||||||||||||||||||||
注意事项 | 参阅头孢噻吩。 ⑴肠炎患者慎用,6个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 ⑵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⑶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⑷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要10天。 ⑸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⑹尿糖、尿酮、直接Coombs试验可出现假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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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本品可影响乙醇代谢,抑制乙醛脱氢酶的活性,使血浆中乙醛浓度上升,出现双硫仑样反应,因此用药期间或用药后禁酒。 ⑵其他参阅头孢氨苄。 | |||||||||||||||||||||
用药交代 | 1.不要饮酒; 2.遵照医嘱,完成处方的疗程; 3.空腹或餐前1小时服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 ⑴常用量:成人和体重30kg以上儿童。一次50~100mg;30kg以下儿童按体重一次1.5~3mg/kg,均一日2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一次口服200mg,一日2次,或者儿童一次口服6mg/kg,一日2次。 ⑵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CCr)为21~60ml/min并进行血液透析者给常规剂量的75%,即一日给药300mg;CCr≤20ml/min并进行腹膜透析者给常规剂量的50%,即一日给药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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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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