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盐酸头孢匹罗、硫酸头孢匹罗、头孢吡隆、氨噻奎吡戊头孢、派新、庆派乐 | ||||||
英文名称 | Cefpirom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注射剂并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 ||||||
适应证 | 用于治疗严重感染,如重症监护患者的严重感染、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感染、院内及院外获得性的严重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菌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复发性上尿路及下尿路感染等。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药为第四代头孢菌素。作用机制与其它头孢菌素类药物类似,主要是迅速穿透细菌的细胞壁并与细菌细胞1个或多个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阻断细胞壁多聚体—肽聚糖的合成从而起抗菌作用。此药的作用特点是:①抗菌作用受β—内酰胺酶(尤其是Ⅰ类β—内酰胺酶)影响小,对产该酶的革兰阴性杆菌抗菌作用较第三代头孢菌素强。②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菌活性比第三代头孢菌素强。 ⑵药动学:口服几乎不吸收。肌内注射生物利用度大于90%。单次静脉注射1g血药浓度峰值可达80~90mg/ml。分布广泛,表观分布容积为14~19L。血浆蛋白结合率为5~10%,且呈剂量依赖性。半衰期为1.8~2.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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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主要为腹泻、皮疹、恶心、浅表性静脉炎、头痛、血栓性静脉炎、呕吐、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味觉改变、发热、头晕、便秘、腹痛等。 | ||||||
肾损伤 | 可能导致肾损伤。 头孢菌素分为一、二、三、四、五代,随着代数变大,肾毒性变小。总体来说,第一代头孢肾毒性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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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类过敏者慎用;与其他抗生素联用治疗期间,如出现严重的伪膜性肠炎,必须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其他抗生素(如甲硝唑、万古霉素等)治疗;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利尿药合用时,必须注意监测肾功能;肾功能障碍患者,其剂量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 | ||||||
药物相互作用 | ⑴虽无证据表明正常剂量下头孢匹罗会影响肾功能,但与某些药(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头孢菌素则有可能加强其肾毒性作用。 ⑵丙磺舒可影响肾小管多头孢匹罗的转运,从而延缓其排泄,增加其血药浓度。 ⑶与强利尿剂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⑷与伤寒疫苗等合用可降低疫苗的免疫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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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本品不应加入碳酸氢钠溶液中给药。也不应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置于同一瓶内给药。本品储藏过程中可能颜色变深,一般不影响疗效。 | ||||||
用法用量 | ⑴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①静脉注射:将1g或2g本品分别溶解于10ml或20ml灭菌注射用水,然后再3~5分钟内将药液直接注入静脉内或夹闭的输液管道德远端部分。②短时静脉滴注:将1g或2g本品溶于50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注射液、标准电解质滴注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5%果糖注射液),在20~30分钟内滴毕。可根据临床感染程度适当调整剂量。 ⑵肾功能损害患者用量:肌酐清除率>50ml/min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20~50ml/min者,一次0.5~1.0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为5~20ml/min者,一次0.5~1.0g,一日1次;肌酐清除率<5ml/min(血液透析)者,一日0.5~1.0g,透析后即刻0.25~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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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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