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螺旋霉素醋酸酯、法罗、欧亿罗 | |||||||||
英文名称 | Acetylspiramycin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无臭,味苦,微溶于水(5mg/ml),冷却后可使溶解度提高,易溶于甲醇、乙醇、丙酮、氯仿、乙醚中。 | |||||||||
贮存条件 | 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 |||||||||
适应证 |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急性咽炎和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属16元环大环内酯类,为螺旋霉素的乙酰化衍生物。乙酰螺旋霉素对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菌及表匍菌、链球菌属的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当或略差。对李斯特菌属、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球菌、胎儿弯曲菌、百日咳杆菌、嗜肺军团菌、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痤疮丙酸杆菌、、拟杆菌属及支原体属、衣原体属、弓形体、隐孢子虫等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MIC90大多在0.12mg/L~16mg/L,乙酰螺旋霉素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抗菌活性较低。对部分由诱导所致的(iMLS)的红霉素耐药葡萄球菌、链球菌属仍具抗菌活性。肠道革兰阴性杆菌通常对其耐药。 作用机制为乙酰螺旋霉素与敏感微生物的核糖体50S亚单位结合,抑制依赖于RNA的蛋白质合成而发挥抑菌作用。 ⑵药动学:本品耐酸,口服吸收良好,经胃肠道吸收后脱乙酰基转变为螺旋霉素而起抗菌作用。单剂口服200mg后2小时达血药峰浓度为1mg/L。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在胆汁、尿液、支气管分泌物、肺组织及前列腺中的浓度一般较血浓度为高,本品不能透过血脑屏障。平均血消除半衰期约为4~8小时。本品主要经肝胆系统排出,胆汁中浓度可达血浓度的15~40倍,12小时经尿排泄量约为给药量的5%~15%,其中大部分为代谢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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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红霉素为少见,总发生率约10%。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过敏反应少见,主要为药疹。有抗生素相关性腹泻。假膜性肠炎的个例报道。 | |||||||||
肝损伤 | 可能导致肝损伤。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⑵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 ⑶本品可透入胎盘,故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 ⑷尚无资料显示本品是否经乳汁排泄,但由于许多大环内酯类药物可经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⑸六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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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乙酰螺旋霉素几乎不与其他药物产生相互作用,不影响氨茶碱等药物的体内代谢。 ⑵在接受麦角衍生物类药物的患者中,同时使用某些大环内酯类曾出现麦角中毒,乙酰螺旋霉素不宜与麦角类药物同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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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和扁桃体炎疗程至少10天。 | |||||||||
用法用量 | 口服: ⑴成人剂量:一次200~300mg,一日4次,首剂加倍; ⑵小儿剂量:一日20~30mg/kg,分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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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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