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盐酸金霉素、氯四环素 |
英文名称 |
Chlortetracycline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乙) |
医保备注 |
2023版,眼膏剂为甲类,软膏剂为乙类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眼膏剂为甲类非处方药;软膏剂为乙类非处方药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眼部给药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D |
性状 |
为金黄色或黄色结晶;无臭,味苦;遇光渐变暗。在水中或乙醇中微溶,在丙酮、乙醚或氯仿中几乎不溶。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适应证 |
抗菌谱与四环素相同,由于刺激性强,现已不内服或注射,多作外用药;外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菌革兰氏阴性菌所致的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沙眼的治疗。 |
药理作用 |
抗菌谱与四环素同。由于刺激性强,现已不内服或注射,多作外用药。 |
不良反应 |
用药部位可出现轻微刺激感,偶见过敏反应,出现眼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肝损伤 |
可能导致肝损伤。 |
注意事项 |
由于刺激性强,现已不内服或注射用,多作为外用药,如眼用。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因为1~2个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口服因避免与牛奶制品铁剂、碳酸氢钠、氢氧化钠和镁盐等药物或食物同服。 |
用法用量 |
局部使用:眼膏,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滴耳液,一次1~2滴,一日3次。 |
剂型规格 |
眼膏剂 |
5mg 1g 10mg 2g 12.5mg 2.5g |
哪儿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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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耳液 |
0.05 |
暂无 |
软膏剂 |
0.1g 10g 0.15g 15g |
哪儿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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