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雷米封、INH、RIMIFON | |||||||||
英文名称 | Isoniazid | |||||||||
基本药物 | 基药(片剂:50mg、100mg、300mg;注射液:2ml:50mg、2ml:100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无色结晶,或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甜后苦;遇光渐变质。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乙醚中极微溶解。其5%水溶液的pH为6~8。pKa为1.8、3.5和10.8。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封保存。 | |||||||||
适应证 | 本品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 1.与新确诊为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有密切接触的结合分枝杆菌试验(PPD)阳性的幼儿和青少年; 2.结核分枝杆菌试验强阳性者; 3.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等患者,其结核分枝杆菌试验呈强阳性者; 4.未接种卡介苗5岁以下儿童结核分枝杆菌试验阳性者; 5.以及或疑为艾滋病毒(HIV)感染者,其结核分枝杆菌试验呈阳性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者有密切接触的结核分枝杆菌试验呈阴性反应者。异烟肼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6.溶液剂可用于结核性溃疡创面及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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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是一种具有杀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药,本品只对分枝杆菌,主要是生长繁殖期的细菌有效,其作用机制尚未阐明,可能抑制敏感细菌分枝菌酸(mycohlic acid)的合成而使细胞壁破裂。 ⑵药动学:口服后吸收快,tmax为1~2小时。吸收后分布于全身组织和体液中,包括脑脊液、胸、腹水、皮肤、肌肉、乳汁和干酪组织。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血浆蛋白结合率仅0~10%。口服4~6小时后血药浓度应患者的乙酰化快慢而异,主要在肝脏经乙酰化代谢生成无活性代谢产物,其中有的具有肝毒性。乙酰化的速率由遗传所决定。慢乙酰化者常有肝脏N-乙酰转移酶缺乏,未乙酰化的异烟肼可被部分结合。t1/2在快乙酰化者为0.5~1.6小时,慢乙酰化者为2~5小时,肝、肾功能损害者可能延长。 本品主要经肾排泄(约70%),在24小时内排出,大部分为无活性代谢物;快乙酰化者93%以乙酰化型在尿液中排出,慢乙酰化者为63%;快乙酰化者尿液中7%的异烟肼呈游离型或结合型,而慢乙酰化者则为37%。本品亦可从乳汁排出,少量可自唾液、痰液和粪便中排出。相当量的异烟肼可经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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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中发生的可能性增加)、食欲不振、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期症状)。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抽搐。 | |||||||||
肝损伤 | ⑴肝毒性:
尽管使用范围有限,异烟肼仍是美国重度特质肝损伤最常见的原因因之一。10%至20%接受异烟肼治疗的成人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其中3%至5%的患者升高幅度达正常上限值(ULN)5倍以上。酶升高通常无症状,无需调整剂量继续治疗即可恢复正常水平。重要的是,0.5%至1%接受异烟肼治疗的成人患者出现临床症状明显的伴有黄疸的肝损伤。异烟肼肝毒性的主要高发人群为高龄患者。20至35岁因异烟肼治疗导致明显临床肝炎的患者比例为0.5%,35至50岁比例为1.5%,而50岁上以上患者比例为3%或更高。其他危险因素为已有肝病(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同时服用利福平或吡嗪酰胺及遗传因素。肝损伤的一般潜伏期为1至6月,但有时可长达一年。肝损伤发作通常为潜伏性,症状类似于急性病毒性肝炎,前驱期为恶心、腹部不适和疲劳,后期为尿色深和黄疸。肝酶升高临床一般表现为肝细胞损伤,并伴有明显丙氨酸转氨酶升高(大于正常上限值10倍以上),碱性磷酸酶几乎不升高(升高幅度为正常上限值2倍以下)。更常见的是,肝损伤一般具有自限性,停药一周内即可出现消退迹象。但是,至少10%病例症状严重,可导致致死或需紧急肝脏移植的急性肝功能衰竭。女性似乎比男性/非裔美国人比白人更容易因使用异烟肼而出现急性肝损伤。皮疹、发烧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超敏表现可发生,但不常见且即便发生也较轻微。异烟肼治疗即使无肝毒性或超敏反应仍可诱导产生抗核抗体。因此,异烟肼所致的急性肝损伤过程中可能出现自身抗体,但滴度一般较低且无其它自身免疫性肝损伤表现(高球蛋白血症和关节痛)。肝脏组织表现类似急性病毒性肝炎,但存在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明显胆汁淤积。 ⑵损伤机制: 异烟肼导致肝损伤的机制是异烟肼毒性代谢中间物堆积而引起的。乙酰化状态较慢的患者出现肝损伤的几率更高,特点是N-乙酰化基因变异或CYP 2E1(异烟肼第二代谢通道)异常。高龄、酗酒、肝硬化、亚洲人、营养不良、潜在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乙酰化状态慢、同时使用其他抗结核药物都是异烟肼所致肝毒性的危险因素。尽管缺乏超敏反应的主要特征,重新使用异烟肼肝损伤可迅速复发,表明肝损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免疫介导的。 ⑶肝损星级:★★★★★ 【治疗结核的一线药物包括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以及利福霉素类(包括利福平、利福布丁、利福喷丁)。二线药物包括链霉素、卷曲霉素、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氟喹诺酮类药物(如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氨基糖苷类药物(如阿米卡星和对氨基水杨酸(P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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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⑵本品可穿过胎盘,导致胎儿血药浓度高于母亲血药浓度。本品属妊娠用药C类。大鼠和家兔实验证实异烟肼可引起死胎,在人类这两个虽未证实有问题,但孕妇应用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此外,新生儿肝脏乙酰化能力较差,本品的消除半衰期可能延长,新生儿用药时应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⑶在乳汁中浓度可达12mg/L,与血药浓度相近;虽然在人类尚未证实有问题,哺乳期间应用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如用药则宜停止哺乳。 ⑷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⑸避免应用于精神病、癫痫病史者、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50岁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发生率较高。 ⑹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⑺肝功能减退者异烟肼的剂量应酌减。 ⑻用药前、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包括血清胆红素、AST、ALT,疗程中密切注意有无肝炎的前驱症状,一旦出现肝毒性的症状及体征时应立即停药,必须待肝炎的症状、体征完全消失后方可重新应用异烟肼,此时必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剂量,如有任何肝毒性表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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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服用异烟肼时每日饮酒,易引起异烟肼诱发的肝脏毒性反应,并加速异烟肼的代谢,因此需调整异烟肼的剂量,并密切观察肝毒性征象,应劝告患者服药期间避免酒精饮料。 ⑵含铝抗酸药可延缓并减少异烟肼口服后的吸收,使血药浓度减低,故应避免两者同时服用,或在口服抗酸药之前至少1小时服用异烟肼。 ⑶抗凝药(如香豆素或茚满双酮衍生物)与异烟肼同时应用时,由于本品抑制了抗凝药的代谢,使抗凝药的作用增强。 ⑷本品与环丝氨酸合用时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头昏或嗜睡),需调整剂量,密切观察,尤其对于从事需要灵敏度较高的工作的患者。 ⑸利福平与异烟肼合用时可增加肝毒性的危险性,尤其是已有肝功能损害者或为异烟肼快乙酰化者,因此在疗程的头3个月应密切随访有无肝毒性征象出现。 ⑹异烟肼为维生素B6的拮抗剂,可能导致周围神经炎,两者合用时维生素B6的需要量增加。 ⑺与肾上腺素激素(尤其是泼尼松龙)合用时,可增加异烟肼在肝内的代谢及排泄,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减低而影响疗效,在快乙酰化者更为显著,应适当调整剂量。 ⑻与阿芬太尼合用时,由于异烟肼为肝药酶抑制剂,可延长阿芬太尼的作用;与双硫仑合用时可增强其中枢神经系统作用,产生眩晕、动作不协调、易激惹、失眠等;与安氟醚合用时可增加具有肾毒性的无机氟代谢物的形成。 ⑼与乙硫异烟胺或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可加重后二者的不良反应。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因此宜尽量避免。 ⑽异烟肼与酮康唑或咪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的血药浓度降低,不宜合用。 ⑾与苯妥英钠或氨茶碱合用时可抑制二者在肝脏中的代谢,而导致苯妥英钠或氨茶碱血药浓度增高,故异烟肼与两者先后应用或合用时,苯妥英钠或氨茶碱的剂量应适当调整。 ⑿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时,由于异烟肼可诱导肝细胞色素P450,使乙酰氨基酚形成毒性代谢物的量增加,可增加肝毒性及肾毒性。 ⒀与卡马西平同时应用时,异烟肼可抑制其代谢,使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增高,引起不良反应;卡马西平可诱导肝药酶而加快异烟肼的代谢,具有肝毒性的中间代谢物增加。 ⒁本品不宜与其他可引起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药物合用,以免增加神经毒性。 ⒂异烟肼与磺脲类降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导致磺脲类药品的代谢减慢,增加其血药浓度和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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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量 | 过量的处理:①保持呼吸道通畅;②采用短效巴比妥制剂和维生素B6静脉内给药,维生素B6剂量为每1mg异烟肼用1mg,如服用异烟肼的剂量不明,可给予5g每30分钟一次,直至抽搐停止,患者恢复清醒。继以洗胃,洗胃应在服用异烟肼后的2~3小时内进行;③立即抽血测定血气、电解质、尿素氮、血糖等;④立即静脉给予碳酸氢钠,纠正代谢性酸中毒,需要时重复给予;⑤采用渗透性利尿药,并在临床症状已改善后继续应用,促进异烟肼排泄,预防中毒症状复发;⑥严重中毒患者应及早抽血,做好血液透析的准备,不能进行血液透析时,可进行 | |||||||||
用药交代 | 1.本品可导致困倦或其他症状(如视物模糊、精神不集中、眩晕、恶心),服用期间不要操作机器、高空作业或驾驶,同时禁止饮酒或含乙醇饮料; 2.不要随意停药,如要停药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3.餐前半小时~1小时服用; 4.避光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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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慢乙酰化患者较易产生不良反应,如周围神经炎等,故宜用较低剂量。一般在爱斯基摩人、东方人和美洲印第安人中慢乙酰化者较少;埃及人、以色列人、斯堪的那维亚、高加索等地人和黑人中慢乙酰化者所占比例最高。异烟肼可每日用药一次。 ⑵除预防性用药外,治疗须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避免单一用药。间歇疗法时,成人异烟肼剂量为500~600mg,每周给药2次或3次。 ⑶肾功能减退者其血肌酐值低于6mg/100ml者,异烟肼用量不需减少。如肾功能严重减退或患者系慢乙酰化者则需减量,以异烟肼服用后24小时的血药浓度不超过1mg/L为宜。在无尿患者中异烟肼的剂量可减为常用量的一半。 ⑷大剂量使用异烟肼时,应适当补充维生素B6,有助于防止或减轻周围神经炎及(或)维生素B6缺乏。 ⑸如出现胃肠道刺激症状,异烟肼可与食物同服;亦可服用制酸剂,但异烟肼应在口服制酸剂前至少1小时服用。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可能减少异烟肼的吸收。 | |||||||||
用法用量 | ⑴口服:①预防,成人一日0.3g,顿服;小儿一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顿服。②治疗,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一日口服5mg/kg,每日0.3~0.4g,顿服;或一日15mg/kg,最高900mg,一周2~3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20mg/kg,一日不超过0.3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一日I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不超过600mg)。 ⑵肌内注射:治疗剂量同口服: ⑶静脉滴注:用于重症病例,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后静滴,一日0.3~0.6g(注射多用于不能口服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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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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