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环戊哌利福霉素、利福喷汀、明佳欣、迪克菲 | ||||||
英文名称 | Rifapentin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砖红色或暗红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在氯仿或甲醇中易溶,乙醇或丙酮中略溶,乙醚或水中几乎不溶。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避光干燥处保存。 | ||||||
适应证 | 本品常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的初治和复治。半衰期长为其特点,更适合在医务人员直接观察下的短程化疗。本品不宜用于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半合成广谱杀菌剂,其作用机制与利福平相同。体外对结核分枝杆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最低抑菌浓度(MIC)为0.12~0.25mg/L,比利福平强2~10倍。本品在小鼠体内的抗结核感染作用也优于利福平。麻风分枝杆菌和其他分枝杆菌如堪萨斯分枝杆菌、蟾分枝杆菌也对本品敏感,但鸟分枝杆菌耐药。 利福喷汀对衣原体属的作用与红霉素、多西环素相仿,较利福平差;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作用较差,但对其他多数革兰阳性球菌有高度抗菌活性,其MIC<0.025mg/L。本品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差。利福喷汀和多西环素联合,对淋病奈瑟球菌有协同作用;与异烟肼联合,对结核分枝杆菌的作用远远超过利福平与异烟肼的联合。体外试验结果,衣原体属、金葡菌和淋病奈瑟球菌都会对本品促使耐药性。 ⑵药动学:口服吸收缓慢,不完全,但本品的微晶生物利用度可提高。健康成人单次口服4mg/kg,Cmax为5.13mg/L,t1/2为14.1小时;单次口服8mg/kg,Cmax为8.5mg/L,t1/2为19.9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98%,口服后tmax为5~15小时。本品在体内分布广,尤其肝组织中分布最多,其次为肾,其他组织中亦有较高浓度,但不易透过血脑屏障。主要在肝内去乙酰化,生成25-去乙酰利福平;后者在肝脏内去乙酰化比利福平慢,其血浆蛋白结合率显著降低,它水解后形成无活性的3-甲酰利福霉素。本品有肝肠循环,由胆汁排入肠道的原药部分可被再吸收。本品及其代谢物主要经胆汁随粪便排出,仅部分由尿中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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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比利福平轻微,少数病例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皮疹,头昏、失眠等。胃肠道反应少见。应用本品过程中,应经常观察血象和肝功能变化情况。应用本品未发现流感症候群和免疫性血小板降低,也未发现过敏性休克样反应。如果出现这类不良反应须及时停药。 | ||||||
肝损伤 | ⑴肝毒性:
因利福喷汀使用范围有限,其对肝脏的作用不如利福平那么明确,但可能具有相似性。因此,2%至7%接受利福喷汀长期治疗的患者血清转氨酶轻微短暂性升高,但一般无需调整剂量或停药。尚无利福喷汀引致临床症状明显的肝损伤的病例,但其有可能与利福平一样引致急性肝损伤。因为利福喷汀通常与异烟肼和/或吡嗪酰胺这两类抑制的肝毒性药物配合使用,因此难以将相关急性肝损伤归于单个药剂,但部分证据表明混合药剂比单个药剂引致肝损伤的可能性更高。利福平引起的肝损伤通常发病期为1至6周,血清酶水平升高的主要症状是肝细胞受损,而异烟肼和吡嗪酰胺引起的主要症状是胆汁淤积或混合症状。利福平引起的肝损伤在肝外的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关节痛、水肿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这些副作用并不常见,自身抗体形成比例也很低。利福喷汀引致肝毒性的可能性尚无证明。 ⑵损伤机制: 利福霉素引起肝毒性的机制不明,但此类药物会诱导多类肝酶产生,随后肝脏会代谢此类药物。因此,肝损伤原因极可能是特异代谢产物,其可能直接产生毒性或诱导免疫反应。 ⑶肝损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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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及利福霉素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与利福平相同,本品属妊娠期用药C类,SD大鼠的致畸性试验中可观察到给予高剂量易出现阳性反应,虽然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作用,孕妇用药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新生儿,以免不良反应出现。无5岁以下儿童用药的经验。 ⑵与利福平相同,哺乳期妇女用药仍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⑶对诊断的干扰:参考利福平。 ⑷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⑸本品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者,应避免进行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剔牙需谨慎,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⑹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即使每周仅用1~2次利福喷丁,也必须密切观察肝功能的变化。 ⑺如曾间歇服用利福平因产生循环抗体而发生变态反应,如血压下降或休克、急性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急性间质性肾小管肾炎者,均不宜再用本品。 ⑻逾量的处理:①洗胃,洗胃后给予活性炭糊,以吸收肠道内常与的利福喷汀;有严重恶心、呕吐者,给予止吐药;②输液,给利尿剂促进药物排泄;③出现严重肝功能损害达24~48小时以上者,可考虑进行胆汁引流,以切断本品的肝肠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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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服用利福喷汀时每日饮酒,可导致肝毒性增加,故服药期间应戒酒。 ⑵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参考利福平。 ⑶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合用时,两者应相隔6小时服用。 ⑷巴比妥类药物,也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故不宜合用。 ⑸利福平会降低口服抗凝药的效果,故利福喷汀与抗凝药同时应用时,亦应同样加以注意。 ⑹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组合包装:利福喷丁可能导致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的血药浓度大幅下降,从而可能显著降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的治疗效果。禁止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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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禁止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 | ||||||
给药说明 | ⑴利福喷汀应在空腹时(餐前1小时)用水送服。应本品为脂溶性,国外推荐给予高脂和少量碳水化合物的早餐后服药,可提高生物利用度。如服用利福平出现胃肠道刺激症状者,可改服本品。 ⑵利福喷汀单独用于治疗结核病可能迅速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联合其他抗结核药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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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抗结核。口服,成人一次0.6g(体重<55kg或有不良反应出现者应酌减),顿服;一周服药1~2次。需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肺结核初治患者其疗程一般为6~9个月。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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