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丙氧鸟苷、丽科伟、赛美维、CITOVIRAX、GCV | ||||||||||||||||||||||||
英文名称 | Ganciclovir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用无菌粉末:0.05g、0.15g、0.25g)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和眼用凝胶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眼球内给药、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白色至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水中溶解度2.6mg/ml。其钠盐溶解度>50mg/ml,溶液呈强碱性。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闭,阴凉干燥处保存。 | ||||||||||||||||||||||||
适应证 | 1.免疫缺陷者如艾滋病或器官移植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因而危及视力者,因易复发,需采用长期抑制治疗。但用本品无效者可采用与膦甲酸钠联合治疗; 2.艾滋病患者合并危及生命的巨细胞病毒感染,如肺炎或胃肠道感染,但确切疗效尚难评价。本品与免疫球蛋白或巨细胞病毒免疫球蛋白静脉给药联合应用,可降低巨细胞病毒性肺炎患者的死亡率; 3.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患者移植物对巨细胞病毒血清试验呈阳性,或接受移植骨髓的供者为排CMV病毒者,采用本品以预防发生巨细胞病毒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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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进入细胞内后迅速被磷酸化形成单磷酸化合物,然后经细胞激酶的作用成为三磷酸化合物,更昔洛韦在已感染的巨细胞病毒的细胞内,其磷酸化的过程较正常细胞中更快。更昔洛韦三磷酸盐可竞争性抑制DNA多聚酶,并掺入病毒及宿主细胞的DNA中,从而抑制DNA合成。本品对病毒DNA多聚酶的抑制作用较宿主细胞DNA多聚酶为强。 ⑵药动学:口服吸收差,空腹服药时F为5%,进食后服药时F为6%~9%。在体内广泛分布于各种组织中,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脑脊液内药物为同期血浓度的7%~67%;亦可进入眼内组织。分布容积为0.74L/kg。血浆蛋白结合率低,为1%~2%,在体内不代谢,主要以原形经肾排出。正常成人中血t1/2为2.5~3.6小时(静注)和3.1~5.5小时(口服);肾功能减退者可分别延长至9~30小时(静注)和15.7~18.2小时(口服)。成人静滴5mg/kg(1小时内)后的Cmax可达8.3~9mg/L,一次口服3g后Cmax可达1~1.2mg/L。本品可经血液透析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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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作用,用药后约40%的患者中性粒细胞减低至1000/mm³以下,约20%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50000/mm³以下,此外可有贫血。 ⑵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5%,偶有昏迷、抽搐等。 ⑶此外可出现皮疹、药物热、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等;静脉给药时可发生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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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毒性:
静脉注射更昔洛韦的患者有2%会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短暂性轻中度升高。通常血清酶升高不会伴随症状,且具有自限性。巨细胞病毒感染本身也会引起肝酶含量升高,因此也是使用更昔洛韦患者出现异常的原因之一。目前尚无更昔洛韦和缬更昔洛韦引起临床症状明显的肝损伤的证据。更昔洛韦也能作用于乙型肝炎病毒,治疗过程中乙型肝炎病毒DNA的水平下降,治疗中止后反弹,从而引起急性乙型肝炎发作,伴有临床症状,且较严重。 ⑵损伤机制: 更昔洛韦在病毒感染细胞内代谢,几乎不经过肝脏代谢,绝大数以药物原形经肾排出,这大概就是更昔洛韦极少导致或不导致肝损伤的原因。停止服用更昔洛韦后乙型肝炎复发的原因可能是,治疗中止后,乙型肝炎病毒复制迅速回升,从而引起免疫反应。 ⑶肝损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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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的患者禁用。 ⑵中性粒细胞<500/ul或血小板计数<2500/ul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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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⑵动物实验中本品致畸、致癌对孕妇患者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用本品时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乳母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⑶12岁以下儿童及婴儿患者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⑷老年患者应根据其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 ⑸由于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低、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个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疗程中应定期监测周围血象。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³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³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增加至750/mm³以上方可重新用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 ⑹本品止咳缓慢静滴,并宜选择较粗静脉滴入。采用注射剂时患者应摄入充足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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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影响造血系统药物、可引起骨髓抑制的药物及放射治疗等与本品合用时,可增强对骨髓抑制作用。 ⑵更昔洛韦与具有肾毒性药物合用时(如两性霉素B、环孢素)可能加重肾功能损害,使本品经肾排出减少而引起不良反应。 ⑶更昔洛韦与齐多夫定合用时可加重造血系统的毒性,故两者不宜合用。 ⑷更昔洛韦与去羟肌苷合用或先后使用可使去羟肌苷AUC显著增加(增加72%~111%),但本品的药代动力学不受影响。如口服更昔洛韦2小时前服用去羟肌苷时可使更昔洛韦的AUC减少21%,两者经肾清除量不变;与齐多夫定联合应用,更昔洛韦的AUC减少而齐多夫定的AUC增大。 ⑸更昔洛韦与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合用可发生全身抽搐,故两者不宜合用。 ⑹更昔洛韦与丙磺舒合用可抑制肾小管分泌使更昔洛韦的肾清除量减少约22%,其AUC增加53%,因而易产生不良反应。 ⑺更昔洛韦与氨苯砜、喷他脒、氟胞嘧啶、长春新碱、阿霉素、SMZ-TMP或核苷类似物合用前应充分权衡利弊,应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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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餐后或与食物同服。 | ||||||||||||||||||||||||
给药说明 | ⑴更昔洛韦并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 ⑵本品须静脉滴注,不可肌肉注射。每次剂量至少静滴1小时以上,患者需要给予充足水,以免增加毒性。 ⑶更昔洛韦剂量应于进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 ⑷肾功能减退者剂量酌减,血透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mg/kg,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 ⑸本品口服仅适用于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经更昔洛韦只涉及治疗后病情已稳定者作为维持治疗,此时还在的病情重新迅速进展得可能性很小,并可避免长期留置静脉导管给药的不便。 ⑹注射液配制: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加至500mg瓶中,充分摇匀后使成澄清溶液,然后用100ml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林格氏注射液或乳酸林格氏注射液稀释,使最后药浓度不超过10mg/ml,本药液为碱性(pH=11),应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黏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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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⑴诱导期:静脉滴注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脉滴注1小时以上,疗程14~21天,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50~69ml/min,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min;肌酐清除率25~49ml/min,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min;肌酐清除率10~24ml/min,每24小时1.25mg/min;肌酐清除率<10ml/min,一周给药3次,一次1.25mg/min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⑵维持期:①静脉给药,一日1次,5mg/kg,静脉滴注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50~69ml/min,每24小时2.5mg/kg;肌酐清除率25~49ml/min,每24小时1.25mg/min;肌酐清除率10~24ml/min,每24小时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min,一周给药3次,一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②口服,一日3次,每次1g与食物同服。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50~69ml/min,每日口服1.5g或0.5g,一日3次;肌酐清除率25~49ml/min,每日1次口服1g,或一次0.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24ml/min,一日1次0.5g;肌酐清除率<10ml/min,一周给药3次,一次0.5g,血液透析后给予。 ⑶预防用药:成人一次静脉滴注5mg/kg,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天;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天。 ⑷局部用药:①滴眼液,滴眼一次1滴,每2小时1次;②眼膏剂,涂入结膜囊内,一次适量(长5~6mm含更昔洛韦0.25~0.3mg),一日4~6次;③眼用凝胶:一次1滴,一日4次,疗程3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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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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