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叠氮胸苷、立妥威、克度、费特、奇洛克、克度、Retrovir、Azidothymidine、AZT、ZDV、Apo-Zidovudine、NOVO-AZT | ||||||||||||
英文名称 | Zidovudin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注射剂并限艾滋病病毒感染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水中溶解度为20.1mg/ml(25℃)。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闭,15~25℃保存 | ||||||||||||
适应证 | 本品与其他抗HIV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俗称艾滋病)感染的成年人或儿童。由于本品显示可降低HIV的母-婴传播率,因此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齐多夫定为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类似物,其3'-羟基被叠氮基(-N3)取代,在宿主细胞内,齐多夫定在酶的作用下转化为活性型三磷酸齐多夫定。后者通过竞争性抑制HIV逆转录酶,抑制病毒DNA的合成、运输、整合至宿主细胞核及病毒复制。在细胞培养中本品与拉米夫定、去羟肌苷、扎西他滨、多种蛋白酶抑制剂及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有协同抗HIV作用。 ⑵药动学:本品经胃肠道吸收良好,其生物利用度均可达60%~70%。每4小时口服齐多夫定(溶液剂)5mg/kg,其稳Cssmax及Cmin的均值分别为7.1及0.4μM/L(或1.9及0.1μg/ml)。一项生物等效性的研究结果显示,每4小时口服齐多夫定胶囊200mg,其Cmax及Cmin的均值分别为4.5μM/L(或1.2μg/ml)及0.4μM/L(或0.1μg/ml)。分布容积1.6L/kg,蛋白结合率10%~30%,血消除半衰期1.1小时。本品可通过血脑屏障,脑脊液内药浓度约为同期血浓度的60%。 主要在肝内代谢生成无活性的葡萄糖苷酸代谢物,口服后尿中排出原药及其代谢物分别为14%及74%。进餐对于药物吸收无影响,高脂饮食可减少吸收。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20ml/min时及血液透析患者应减量。严重肝功能减退患者亦应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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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下述情况多见于接受大剂量治疗(1200~1500mg/天)和晚期HIV患者(特别是治疗前骨髓功能储备差者),特别是当患者CD4细胞计数小于100/mm³时。必要时需减量或终止治疗。①心血管:心肌病。②胃肠道:恶心、呕吐、口靓模色素沉着、腹痛、吞咽困难、厌食、腹泻、胃肠道胀气。③血液学:贫血(可能需要输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 ⑵接受齐多夫定治疗初期中性粒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水平及血清维生素B12水平偏低者,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增加。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伴骨髓再生不良)和真性红细胞发育不良。 ⑶肝脏/胰腺:肝脏功能紊乱如严重脂肪变性相关的肝肿大,血中肝酶水平和胆红素升高及胰腺炎。 ⑷代谢/内分泌:非低氮血症性乳酸酸中毒。 ⑸肌肉骨骼:肌痛、肌病。 ⑹神经学/精神病学:头痛、头晕失眠、感觉异常、嗜睡、丧失智力、惊厥、焦虑、抑郁。 ⑺呼吸道:呼吸困难、咳嗽。 ⑻皮肤:皮肤和指甲色素沉着、皮疹、荨麻疹、瘙痒、出汗。 ⑼其他:味觉倒错、发热、不适、全身痛、冷颤、胸痛、感冒样综合征、男子女性型乳房、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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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毒性:
长期服用齐多夫定可能导致血清酶略微增加。这一现象通常为暂时性的,无临床症状,因此无需调整齐多夫定的剂量。服用齐多夫定可能导致两类临床症状明显的肝损伤。患者服药后,经1至4周的短暂潜伏期,可能出现罕见的异质性淤胆型肝炎。从严重性和自愈性角度,肝损伤通常为轻度至中度。免疫超敏和自身免疫症状并不常见。此外,服用齐多夫定可能导致严重的脂肪肝和乳酸性酸中毒。肝损伤通常在服用齐多夫定后2至6个月内出现,初期伴有恶心、呕吐、厌食和虚弱等前驱症状,后期出现呼吸困难、黄疸和意识模糊。乳酸含量增加,代谢性酸中毒症状加重。血清酶含量略微升高,初期可保持正常值。黄疸和肝功能异常虽较晚出现,但最终可能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和死亡。肝组织显示明显的肝脏脂肪变性,初期呈微多孔状,后期呈大孔状,可能导致胆汁淤积。处于进行期的患者出现纤维变性和马洛里小体。服用地达诺新和司他夫定的患者也可能出现类似情况。地达诺新和司他夫定是引发这类综合征的常见原因。因齐多夫定导致的线粒体损伤多发于女性、老年人、既往肝病史患者、肥胖症患者、酗酒患者及同时服用其他双脱氧核苷的患者。 ⑵损伤机制: 微囊泡性脂肪肝和伴有乳酸性酸中毒的肝功能衰竭发生的原因是齐多夫定抑制线粒体γ聚合酶的生成,导致线粒体缺失和功能紊乱。线粒体损伤也可能出现在:胰腺,导致胰腺炎;肌肉,导致肌病;末梢神经,导致神经病。齐多夫定还可能导致其他临床症状明显的肝损伤,但具体作用机制未知。过敏症可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⑶肝损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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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抑制对齐多夫定过敏者,中性粒细胞计数异常低下(<0.75×109/L)或血红蛋白水平异常低下(<7.5g/dL)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尽管怀孕期间使用齐多夫定预防HIV的母婴传播,但在某些疾病中仍有发生母婴传播的可能。 ⑵疗程中应仔细监测周围血象。晚期HIV病患者在治疗开始后的3个月内,至少每两周查一次血常规,此后至少每月复查一次。早期HIV感染患者(通常骨髓功能储备较好),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可每1~3月检查一次。血红蛋白水平低于7.5g/dL~9.0g/d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0.75×109~1.0×109/L时,应减少每日剂量,直至有骨髓恢复的迹象;否则,应停止用药2~4周以促进骨髓恢复。通常在减少用药剂量两周内,骨髓得到恢复。 ⑶乳酸酸中毒及重度脂肪肝的多数病例出现于女性患者。对于在用齐多夫定治疗的患者,如在临床上或实验室检验中出现乳酸酸中毒或肝毒性的征象,应停止用药。 ⑷妊娠14周内孕妇患者的用药要在充分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再孕期14周至34周期间卡死口服齐多夫定并持续至分娩。分娩过程中静脉给药。新生儿口服齐多夫定。 ⑸哺乳期患者不要授乳。 ⑹儿童用药:3~12个月的婴儿因不能吞服本品,可服用齐多夫定口服溶液。3个月以上的儿童,推荐初始剂量为360~480mg/m²,分3次或4次与其他抗HIV药物合用。本品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每8小时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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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利福平可使齐多夫定的AUC减少48%±34%。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⑵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可待因、吗啡、吲哚美辛、酮替芬、萘普生、去甲羟基安定、氯羟安定、西咪替丁、安妥明、氨苯砜、磺胺药可以通过竞争性抑制葡萄糖醛酸化过程或直接抑制肝脏微粒体代谢而影响齐多夫定的代谢,降低消除率。当上述药物与齐多夫定联合应用,特别是长期应用时,应充分考虑引起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除非必要,应避免联用。 ⑶利巴韦林可拮抗齐多夫定的抗病毒活性,应避免合用。 ⑷齐多夫定与阿昔洛韦联用可引起神经系统毒性,如昏睡、疲劳等;与更昔洛韦合用会发生深度骨髓抑制;齐多夫定可能抑制司他夫定的作用;替拉那韦可使齐多夫定血药浓度降低。 ⑸丙磺舒抑制本品的葡萄糖醛酸化,并减少肾排泄,应避免联用。 ⑹与具有潜在肾毒性或骨髓抑制作用的药物,如全身用喷他脒、氨苯砜、乙胺嘧啶、复方磺胺甲噁唑、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更昔洛韦、干扰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及阿霉素同时应用,可以使齐多夫定产生不良反应的几率增加。上述药物必须与齐多夫定同时用,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及周围血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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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1.本品可导致困倦或其他症状(如视物模糊、精神不集中、眩晕、恶心),服用期间不要操作机器、高空作业或驾驶,同时禁止饮酒; 2.遵照医嘱,完成处方的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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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⑴成人本品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的推荐剂量为:500mg或600mg/d,分2~3次给药。 ⑵预防母-婴传播的剂量妊娠妇女(孕周>14周)500mg/d分次口服(100mg一日5次),直至分娩开始。在分娩过程中静脉用齐多夫定2mg/kg,静滴1小时以上,继以每小时静滴1mg/kg直至脐带结扎。 新生儿应按2mg/kg的剂量给予齐多夫定口服溶液。每6小时服药1次。出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并持续服用至6周。不能口服的婴儿应静脉给予齐多夫定1.5mg/kg,每6小时给药1次,每次给药时间大于30分钟。 血红蛋白水平降至7.5g/dl(4.65mmol/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降至0.75×109~1.0×109/L的患者,应减少齐多夫定的用量或终止齐多夫定的治疗。 ⑶肾功能减退患者的用药剂量:晚期肾衰竭患者一日剂量为300~400mg。治疗中应根据患者的周围血象及临床反应调整剂量。对于进行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的肾衰竭患者,推荐剂量为每6~8小时100mg。 ⑷肝功能减退患者的用药剂量:肝功能减退患者由于葡萄醛酸化作用的减弱而引起齐多夫定的蓄积,因此必须进行剂量调整,但目前尚无理想的推荐方案。如果无法监测齐多夫定的血浆浓度,医师应特别注意观察患者有无不耐受的征象,并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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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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