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马利兰、白血福恩、白舒非、爱福宁、麦里浪、Busulphan、MYLERAN、BUS | ||||||
英文名称 | Busulfan | ||||||
基本药物 | 基药(片剂:0.5mg、2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口服常释剂型为甲类,注射剂为乙类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D | ||||||
性状 |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在水中微溶(1:750)。熔点为114~118℃。 | ||||||
贮存条件 | 密闭,避光保存。 | ||||||
适应证 | 主要适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亦可用于治疗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慢性骨髓增值性疾病。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属双甲基磺酸酯类的肾功能烷化剂,是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进入人体内,其磺酸酯基团的环状结构打开后,通过与细胞核中DNA内的鸟嘌呤起烷化作用而破坏DNA的结构与功能。以14C标记白消安的研究表明,当本品与DNA相互作用时,形成7-(4'-羟丁基)鸟嘌呤和1',4'-二(7-鸟嘌呤基)丁烷,而其主要的反应有可能发生在螺旋链内而不在连接鸟嘌呤残基的链间。本品的细胞毒作用,几乎完全表现为多造血功能的抑制,主要表现为对粒细胞生成的明显抑制作用,但对淋巴细胞的抑制作用很弱。因此,对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疗效较为显著,缓解率可达85%~90%,但本品对该病的急性期或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均无效。 ⑵药动学:易经胃肠道吸收,口服吸收良好。吸收后很快自血浆消失,反复给药则逐渐在体内累积。在体内水解为4-甲磺基氧丁醇,然后经环化作用变为4-羟呋喃等中间产物。主要代谢在肝内进行。t1/2为2~3小时。主要经肾脏以代谢物形式排泄。以35S标记,白消安全部以甲烷磺酸形式的代谢产物形式排出,以14C或3H标记,则主要以1,1-二氧-3-羟基四氢噻吩的形式由尿中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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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与剂量、疗程有关。 ⑴常见的的造血系统不良反应,可致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长期用药可产生骨髓抑制、并发药物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者需及时停药。 ⑵长期用药或用量过大可出现肺纤维化、皮肤色素沉着、高尿酸血症及性功能减退、男性乳房女性化、睾丸萎缩、女性月经不调等。 ⑶白内障、多型红斑皮疹、结节性多动脉炎为罕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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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损伤:白消安治疗导致血清酶含量上升几率低,通常为短暂性轻度反应且无需调整剂量。极少数病例显示患者在长期口服白消安的情况下会出现临床症状明显的急性肝病。患者通常在治疗数年后出现肝损伤,血清酶含量升高通常表现为胆汁淤积。至少有一例患者因胆汁淤积性肝损伤诱发肝功能衰竭。 可能是由于白消安的长期治疗可导致肝脏结节性再生性增生,所以使白消安治疗导致肝酶含量上升的原因复杂化。如果没有经过数年的白消安或抗代谢药物(硫唑嘌呤和硫鸟嘌呤)治疗,该过程也会在治疗至少六个月时出现,且通常伴随门静脉高压症体征(静脉曲张、静脉曲张出血、腹水)和极少的非特异性症状以及血清酶含量上升。患者总是出现血小板减少症状,是渐变的门静脉高压症的首个体征。结节状增生通常在停止抗肿瘤或免疫抑制治疗后的数周至数月内开始好转。然而,某些病例患者的门静脉高压并发症较为严重,可导致肝功能衰竭,特别是在伴随有败血症或其他器官衰竭的情况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在准备造血细胞(骨髓或干细胞)移植的情况中高剂量静脉注射白消安,并配合使用全身辐射、环磷酰胺或其他烷化剂,可导致肝窦阻塞综合征(肝小静脉闭塞病)。肝损伤通常在移植后的10至20日内发病,因积液导致腹部疼痛、肝压痛、体重增加(伴随黄疸)。血清酶含量升高通常伴随血清转氨酶水平显著升高(以及乳酸脱氢酶),但碱性磷酸酶含量上升较小。极少数病例的患者出现肝肿大和腹水症状,以及肝功能衰竭的体征。肝窦阻塞综合征通常较为严重,致死率可高达50%。预后差为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水平显著上升和较高水平的胆红素。致死病例中,发病后的数日至数周内患者因多器官衰竭而死亡。自然痊愈的病例中,患者可能出现残余纤维化或结节性增生。自身抗体形成和过敏症状都较不常见,尽管在发病时可能有发热症状。出现肝窦阻塞综合征的风险因素为高剂量使用白消安、配合环磷酰胺和全身辐射治疗、倾向使用较高剂量白消安或环磷酰胺的药物动力学、已有肝病、特别是丙型肝炎。骨髓移植后出现肝窦阻塞综合征的频率从20%至50%不等,但在近年来因减少使用过激的预处理治疗方案、改善药物剂量控制、以及降低丙型肝炎频率(对献血者进行抗丙型肝炎病毒测试后消除输血后肝炎),其发生率已显著下降。 ⑵损伤机制: 尽管目前尚不明确白消安的异质性肝毒性机制,但该药物主要是由肝脏进行代谢。普遍认为肝脏小血管损伤导致结节状增生。肝窦细胞因白消安和其他药物的直接细胞毒性被挤进血窦从而引起阻塞、充血和小叶中心区肝坏死,最终导致肝窦阻塞综合征。 ⑶肝损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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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急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应用本品时应终止哺乳。 ⑵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被破坏,在服用本品时则破坏更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明显增高,严重者可产生尿酸性肾结石。 ⑶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有抑制现象、痛风病史、感染、尿酸性肾结石病史、以往曾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放射治疗。 ⑷于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要每周1~2次定期密切随访血象与肝肾功能的动态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应定期检查肾功能(血尿素氮、內生肌酐清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及测定血清尿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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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由于服用本品可增加血及尿中的尿酸量,因此对原合并痛风或服用本品后血尿酸增加的患者,可服适量的抗痛风药物。如患者在服用本品的同时或曾于短期内用过其他抑制骨髓的药物或放射治疗,则会增加总的作用,因而可根据病情酌减剂量。 ⑵苯妥英使本品的清除率。 ⑶当硫鸟嘌呤联合本品用于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时,出现了多例肝结节再生性增生,伴肝功能检测异常、门静脉高压和食管静脉曲张。单独使用本品没有出现上述情况。 ⑷使用高剂量本品作为干细胞移植前清髓治疗的患者,使用甲硝唑显著增加了本品的血药浓度和相关毒性反应,包括肝功能检测升高,静脉闭塞性病变和黏膜炎。 ⑸使用本品和α干扰素的患者出现严重血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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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服用白消安时,需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骨髓抑制的程度、个体的差异而调节剂量。 ⑵要告诫患者多摄入液体,并使尿碱化,或给服别嘌醇,以防止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的产生。 ⑶发现粒细胞或血小板大幅度下降时,应立即停止服药或减少用药剂量,以防止骨髓产生不可逆性抑制。 ⑷近期内曾接受全疗程的放射治疗或足量的其他化疗药物者暂不宜选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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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⑴成人常用量:①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提日总量按体表面积为4~6mg/m²,直至白细胞计数降至15×109/L以下停药。如服药3周,白细胞计数仍不见下降,可适当增加剂量。对缓解期短于3个月的患者,可给维持量一周2次,一次2mg以维持白细胞计数在10×109/L左右。②真性红细胞增多症,一日4~6mg,分次口服,以后根据血象、病情及疗效调整剂量。 ⑵小儿常用量:诱导剂量为一日按体重0.06~0.12mg/kg或按体表面积一日1.8~3.6mg/m²。以后根据血象、病情及疗效调整剂量,以维持白细胞计数在20×109/L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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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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