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Trilostane |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无进口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适应证 | 用于治疗皮质醇增多症(库欣综合征),也可用于醛固酮增多症和高雄激素血症。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较小,部分患者可发生恶心、腹泻、腹部不适、口鼻烧灼感、脸红和头痛。 | |||
禁忌症 | 肝、肾功能有损害者、妊娠期妇女禁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初始剂量,一次30mg,一日4次,以后每3日调整剂量1次,直至到每日总量达120~360mg,最大剂量不超过480mg。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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