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Lobaplatin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为白色粉末。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闭,在25℃以下保存。 | |||
适应证 | 主要用于治疗乳腺癌、小细胞肺癌及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对多种动物和人肿瘤细胞株有明确的细胞毒作用,与顺铂的抑瘤作用相似或较强,对耐顺铂的细胞株,仍有一定的细胞毒作用。大鼠、犬的长期毒性实验表明,其毒性与卡铂相似,主要毒性为骨髓造血抑制。肾毒性较低,在体内外试验中均表现出致突变作用,尚未进行致癌试验,但这类烷化剂均有致畸和致癌的潜在作用。 ⑵药动学:静脉注射后,血中游离铂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与完整的洛铂基本上相同,在血液循环中没有或很少有代谢产物产生。本品的两种立体异构体曲线也完全相同。用药患者的血清总铂和游离铂的浓度时间曲线,在1小时内相似,在11小时后,血循环中约25%的总铂浓度和血清蛋白结合。 游离铂的终末半衰期(t1/2)为(131±15)分钟,总铂为(6.8±4.3)天。游离铂标准化曲线下面积(AUC)(50mg/m²)为(13.9±1.8)min·m²/L,总铂为(57±19)min·m²/L。游离铂标准化平均血浆清除率(1.73m²)约为(125±14)ml/min,总铂为(34±11)ml/min。游离铂平均分布容积为(0.28±0.51)L/kg,总铂为(4.8±2.61)L/kg。主要经肾脏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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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血液毒性:剂量限制性毒性中,血小板减少最为强烈。约有26.9%实体瘤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mm³。在已用大剂量化疗后的卵巢癌患者中,血小板减少发生率达75%。血小板降低常在注射后两周开始,下降后一周恢复到100000/mm³。在15%的患者中白细胞低于2000/mm³。血象改变呈可逆性,但可引起继发的副作用,如血小板减少引起出血,白细胞减少引起感染。 ⑵胃肠道毒性:34.3%的患者发生呕吐,但仅有6.7%的患者较严重;14.8%的患者发生恶心,建议预防使用止吐药;3.5%的患者发生腹泻。 ⑶少见过敏(疹性紫癜、皮肤潮红)、感觉异常、视觉异常、精神错乱、神经痛、耳毒性和肾毒性;偶见AST及AL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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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或其他含铂类化合物过敏者、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在用药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血常规(包括血小板、白细胞和血红蛋白)和临床血生化(包括AST及ALT),在每个疗程前和每次用药后第二周进行检查。 ⑵患者如果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必要时应减少减量。 ⑶氯化钠注射液可促使本品降解,不能应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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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用药的持续时间:治疗持续时间应根据肿瘤的反应,最少使用2个疗程。如肿瘤开始缩小,可继续进行治疗,总数可达6个疗程。 ⑵氯化钠注射液可促使本品降解,不能应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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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使用前用5ml注射用水溶解,此溶液应4小时内用完(存放温度2~8℃)。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²,再次使用时应待血液毒性或其他临床不良反应完全恢复,推荐的应用间歇为3周。如不良反应恢复较慢,可延长使用间歇。治疗持续时间应依据肿瘤的反应,最少应使用2个疗程。如肿瘤开始缩小,可继续治疗,总数可达6个疗程。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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