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警告:奥沙利铂在任何给药周期都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给药期间应密切观察,过敏反应严重者可致死。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并做相应的治疗。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禁止再次使用奥沙利铂。 | ||||||||||||
其他名称 | 草酸铂、草铂、奥克赛铂、乐沙定、艾恒、艾克博康、奥铂、奥正南、佳乐同泰、辰雅、L-OHP、OXA | ||||||||||||
英文名称 | Oxaliplatin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用无菌粉末:50mg、100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奥沙利铂甘露醇为乙类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D | ||||||||||||
性状 | 为白色晶体粉末,微溶于水,难溶于甲醇,不溶于乙醇和丙酮。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闭,在25℃以下保存。 | ||||||||||||
适应证 | ⑴主要用于大肠癌晚期一、二治疗和早期病人术后的辅助治疗:对卵巢癌、乳腺癌、胃癌、胰腺癌、非小细胞肺癌、黑色素瘤、睾丸肿瘤和淋巴瘤也均有效。 ⑵用于治疗结肠癌,辅助性II期,与5-氟尿嘧啶/亚叶酸组合【FDA说明书-超适应症用法;结直肠癌NCCN指南2016 version2】。 ⑶用于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的辅助化疗,胆道恶性肿瘤及淋巴瘤的二线治疗【美国FDA未批准;NCCN临床实践指南.胃癌(2015.V3);NCCN临床实践指南.食道癌和胃食管交界处癌(2014.V1);NCCN临床实践指南.肝胆肿瘤癌(2015.V2);NCCN临床实践指南.直肠癌(2015.V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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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铂原子可与DNA链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阻断DNA的复制和转录。本品和DNA结合较快,对RNA亦有一定作用。本品对多种人和鼠肿瘤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包括L1210和P388白血病、Lewis肺癌、B16黑色素瘤、结肠癌26和28等。其中对已经对顺铂耐药的瘤株如卵巢癌A2780、鼠白血病L1210、大肠癌细胞株HT29等有显著抑制作用,与氟尿嘧啶有协同作用。体内和体外研究均表明本品与顺铂无交叉耐药。本品对骨髓抑制轻微,易和其他抗肿瘤药物联合应用。 ⑵药动学:临床以130mg/m²静脉连续滴注2小时,血浆峰值为5.1±0.8μg/ml,曲线下面积为189±45(μg·h)/ml。50%的铂与红细胞结合,而另50%存在于血浆中,其中25%呈游离状态,75%与蛋白结合。给药后5天蛋白结合稳定在95%水平、分布相迅速在15分钟内完成,排出却很慢,给药3小时后仍可测出常与铂。t1/2α为0.28±0.06小时,t1/2β为16.3±2.90小时,t1/2γ为273±19.0小时。给药28小时,尿内排出率为40%~50%,从粪便排泄很少。在以后用药周期中,血浆铂水平并无升高,但红细胞结合铂有一定蓄积趋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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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和腹泻,但较顺铂轻微。恶心、呕吐发生率64.9%,其中3和4度为10.7%;腹泻发生率为30.4%,其中3和4度为4%;口腔炎发生率为6%。 ⑵神经系统毒性:本品的神经毒性为剂量限制性、蓄积性,可逆性周围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感觉迟钝和(或)感觉异常,遇冷加重。发生率为82%,其中12%出现功能障碍。停药后症状逐渐缓解。偶可有急性咽喉感觉障碍,但为可逆性。当剂量超过800mg/m²(约8~10个周期)时出现功能障碍的几率增加,应当适当休息后再给药。 ⑶骨髓抑制:多为轻中度,很少3、4度骨髓抑制。本品对红细胞、血小板和粒细胞均有影响,可导致贫血、血小板低下和白细胞减少。与氟尿嘧啶合用骨髓抑制有一定程度加重。 ⑷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荨麻疹、瘙痒、出汗、面部潮红、腹泻(伴随奥沙利铂给药发生)、呼吸短促、支气管痉挛、胸痛、低血压、定向力障碍和晕厥等。本品上市后已收到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的报告。 ⑸肝毒性:本品上市后已收到静脉闭塞性肝病(又称肝窦梗阻综合征、肝窦阻塞综合征)的报告,临床可表现为门静脉高压、脾脏肿大合并血小板减少。 ⑹其他:少数病人可有注射后不适、发热、便秘和皮疹。本品可以引起轻度肝功能改变,对心肾功能无影响。单用本品不应期脱发,无导致明显听力毒性的报道。如果不慎滴注在血管外可以引起轻度局部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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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损伤 | ⑴肝损伤:相当一部分患者使用奥沙利铂后血清转氨酶含量轻微暂时性升高,但奥沙利铂对上述异常的影响尚不明确。奥沙利铂化疗可能导致肝脏病理改变并伴有明显的肝窦扩张、淤血和小叶中心区坏死。上述病例改变无明显临床症状,但部分情况下恶化,出现临床症状明显的肝窦阻塞综合征;如长期治疗,可能出现肝脏结节状再生性增生,并伴有脾肿大、血小板减少和食管静脉曲张。肝脏结节状再生性增生形成需6至18个月,一般在多次化疗后出现。血清酶和胆红素几乎没有变化。主要实验室研究发现血小板不断稳定减少,反应脾肿大和门静脉高压症正在形成。肝脏结节状再生性增生的第一个临床表现也许是腹水、食管静脉曲破裂出血或肝性脑病。肝切除术、重度消化道出血和败血症可能引发肝功能代偿不全和肝功能衰竭。有趣的是,肝脏结节状再生性增生和门静脉高压症在化疗停止后将缓慢改善,但长期变化尚无法确定。 ⑵损伤机制:奥沙利铂治疗后出现肝窦扩张和中央区淤血的原因目前未知,但有可能与肝窦内皮细胞损伤有关。虽然病理变化多在奥沙利铂治疗后出现,但使用其他铂类调节络合物治疗也可能导致相似的病理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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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铂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本品在对其他铂类药物过敏。肝肾功能不全、外周神经疾病和严重骨髓抑制的病人应当慎用。在老年患者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所以可以常规应用,但应当谨慎观察。 ⑵由于目前尚无安全资料,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应当不用。 ⑶由于本品的神经毒性和寒冷有关在滴注应用本品期间应当注意保暖。滴注期间不可使用冷食,饮用冷水。为了减低神经毒性,病人可口服维生素B1、B6和烟酰胺等。 ⑷文献报道本品在罕见(低于0.5%)的情况可以引起过敏,出现皮肤红斑甚至过敏性休克。如有呕吐可以给予止呕药物。 ⑸给药过程中应严密监测过敏反应相关症状。本品在任何给药周期都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并做相应的治疗。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禁止再次使用。 ⑹在应用本品治疗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并有门静脉高压、脾脏肿大不能用肝转移进行解释,应考虑肝血管异常的可能。肝脏活组织检查的变化包括:紫癜、结节性再生性增生或窦状隙变化、窦周纤维化和静脉闭塞性损伤。在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以及临床必要时,应注意监测患者的相关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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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联合化疗主要与CF、氟尿嘧啶联合,近年来也有与吉西他滨联合应用。所用奥沙利铂的剂量同上,和氟尿嘧啶滴注不能应用同一输液瓶,最好间隔1小时。 ⑵奥沙利铂与伊立替康合用时发生胆碱能综合征的危险增高,应注意观察并应用阿托品预防。 ⑶奥沙利铂不能与活疫苗合用,有导致活疫苗感染的可能,化疗后3个月方可注射活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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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交代 | 为了减轻甚至减少本品周围神经毒性的副作用:禁止接触冰冷的金属器物,如不可避免可戴手套;禁止饮用冷水,冷的食物和水果,接触冷水,使用温开水刷牙、漱口、洗手洗头洗澡;注意保暖,避免吹风扇、冷空调,冬天出门尽量做好全身防护,戴口罩、帽子、手套等。 | ||||||||||||
给药说明 | ⑴本品不能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应当用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稀释,50mg需加入稀释液10~20ml,使本品浓度为2.5~5.0mg/ml。这样的溶液在原包装于2~8℃冰箱中保存4~48小时。但未进一步稀释的溶液不可直接静脉注射。 ⑵静脉滴注前应当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进一步稀释。这样的溶液一般应尽快滴注,在室温中只能保存4~6小时。 ⑶在配制液体和输注时应当避免接触铝制品。 ⑷禁止和碱性药物配伍滴注。最好不要和其他药物混合滴注,包括氟尿嘧啶和亚叶酸钙(C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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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⑴单药应用:一次130mg/m²,静脉滴注2小时,每3周重复一次;或80~85mg/m²,静脉滴注2小时,每2周重复一次。每次本品剂量应当不超过200mg/m²,以避免神经毒性。剂量的调整:对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或轻度肝功能障碍的病人也不需调整剂量,对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需要谨慎应用。 ⑵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应当根据骨髓抑制的程度调整下次给药的剂量。如果出现4度腹泻,3~4度粒细胞减少和(或)3~4度血小板减少,本品的剂量应当降至25%,同时氟尿嘧啶的剂量也应当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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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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