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 | 抗过敏药物 > 脱敏治疗药 |
||||||||||||
其他名称 | 粉尘螨注射液、粉尘螨滴剂、粉尘螨皮肤点刺诊断试剂盒 | ||||||||||||
英文名称 | Dermatophagoides farina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系由粉尘螨(Dermatophagoides farinae)浸出液配制成的无色灭菌水溶液。每1ml相当于干尘螨0.1mg或0.2mg,标示浓度为1:10000和1:5000。 | ||||||||||||
适应证 | 用于过敏性哮喘有显著疗效,对过敏性皮炎的疗效较一般的抗组胺药为佳。适用于吸入型哮喘、过敏性鼻炎、异位性皮炎、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等。 | ||||||||||||
药理作用 | 是由粉尘螨提取的有效抗原,为一种强烈的过敏原,用于脱敏治疗。据认为,其作用机制是通过少量多次地给予过敏原,使人体产生较多的特异性阻断抗体(IgE),后者占据了肥大细胞及嗜酸性粒细胞抗体及抗原联接位置,从而产生免疫耐受性,经较长时期的注射给药后可使体内IgE减少而脱敏。 | ||||||||||||
不良反应 | 可见局部红肿、皮疹或轻微哮喘、偶见过敏性休克。 | ||||||||||||
禁忌症 | 严重心血管疾患和肾功能严重低下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注射前应先用1:10000的药液(将1:10000的药液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10倍)0.1ml做皮试,观察半小时,如丘疹反应直径大于10mm,则第一次注射量应比规定剂量适当减少。治疗5~10次后再按上述剂量注射。 ⑵凡注射后24小时内有局部红肿、皮疹等反应者,下次注射剂量宜减半或不增。 ⑶6岁以下儿童以不用为妥。 ⑷每次注射后需观察半小时,如发生休克,其处理方法与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时相同,因此,使用本品时应配备肾上腺素等救治过敏性休克的药械。 ⑸停药后2周以上再次用药时仍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成人通常每周1次,15次为一疗程:第1~3周,用1:10000浓度,各周剂量相应为0.3ml、0.6ml、1.0ml;第4~6周,用1:10000浓度,各周剂量相应为0.1、0.3、0.6ml;第7~15周,用1:5000浓度,前2周剂量相应为0.3ml和0.6ml,以后每周1.0ml;如疗程结束时效果明显,可改用维持量,每2周1次,每次1:5000浓度1.0ml。儿童以25周为一疗程,第1~10周,用1:10000浓度,自0.1ml开始,每周递增0.1ml;第11~20周,用1:10000浓度,自0.1ml开始,每周递增0.1ml;第21~25周,用1:5000浓度,各周剂量相应为0.6ml、0.7ml、0.8ml、0.9ml、1.0ml,如疗程结束效果明显,可改用维持量,每2周1次,每次1:5000浓度1.0ml。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