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甲灭酸、扑湿痛、佳太芬 | |||||||||
英文名称 | Mefenamic Acid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D-如在妊娠晚期或临近分娩时用药 | |||||||||
适应证 | 用于轻度及中等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外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运动性损伤(劳损或扭伤)引起的肌肉、骨骼疼痛。此外,还适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的防治。可在月经期前和月经期应用本品,以预防伴随月经而发生的偏头痛。也可用于癌转移引起的轻至中度骨痛,但应用化疗的患者应慎用,应可增加胃肠道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本品现已较少应用。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芬那酸的衍生物。具有镇痛、退热和抗炎作用,其抗炎作用较强。 ⑵药动学:口干1g后血药浓度2~4小时达高峰,峰值为10μg/ml。每日口服4次,2日可达稳定状态(血浆浓度为20μg/ml)。由肝脏生物转运,t1/2为2小时。67%由肾排出,25%有胆汁、粪便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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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腹泻、皮疹。可加重哮喘,哮喘发作慎用。 | |||||||||
禁忌症 | ⑴有对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⑵孕妇不宜服用。动物实验本品代谢产物易透过胎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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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孕妇不宜应用本品。 ⑵老年人用药更应注意毒性,开始用量宜小。 ⑶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测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时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氨基转移酶活性可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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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基本与布洛芬相似。与之不同的是,本品可加强抗凝药、溶栓药的作用,合用时须加强监测凝血指标及必要时调整剂量,但对血小板聚集功能影响很小,故与阿司匹林同用时,引起胃肠道外出血的危险性比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小。 | |||||||||
药物过量 | 过量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特别是发生抽搐。 | |||||||||
用法用量 | 口服:在英国常用剂量为一次0.5g,一日3次。在美国推荐为首次服0.5g,以后每6小时服0.25g,用药不超过1周。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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