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维库罗宁、诺科隆、仙林、万可松、Necuronium、NORCURON | ||||||
英文名称 | Vecuronium Bromide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用无菌粉末:4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适应证 | 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为中时效的单季铵甾类非去极化肌松药;结构与泮库溴铵相似,保留的季铵基上经去甲基变成的叔胺基,从而使起效增快,其起效时间仅比阿曲库铵略长,比泮库溴铵及氯化琥珀胆碱缩短;无组胺释放及解迷走神经作用,适用心肌缺血及心脏病病人。肌松效能较氯化琥珀胆碱强3倍之多。属短中时效肌松药。 ⑵药动学:主要经肝脏代谢和排泄,15%~30%经肾排泄。肾衰竭时可通过肝脏消除来代偿。静注后的药动学符合二室开放模型、分布相半衰期约4分钟,消除半衰期约31分钟。恢复速度快、颤搐阻断率为50%,稳态平均血药浓度为0.118~0.176μg/ml。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较轻微,常用剂量时没有使心率增快的迷走神经阻断作用或拟交感作用。 | ||||||
禁忌症 | 对本品或溴离子有过敏史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妊娠妇女使用本品尚无足够资料证明对胎儿有潜在的危害,但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使用。 ⑵研究证明在剖宫产手术中使用临床剂量的本品,对胎儿并未显示副作用。但剂量不宜超过0.1mg/kg。 ⑶因妊娠毒血症使用硫酸镁的病人,能增加维库溴铵神经肌肉阻断效应,应减少维库溴铵的用量,并应根据颤搐反应慎用滴注。 ⑷维库溴铵能否进入乳汁中,尚不清楚。 ⑸老年患者可延长起效时间。 ⑹肝硬变、胆汁淤积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延长肌松持续时间和恢复时间,应慎用。 ⑺心血管疾病、高龄、水肿等导致分布容量增大,均可能会使神经肌肉阻滞药的起效时间延长。 ⑻因妊娠毒血症使用硫酸镁治疗患者,能增加维库溴铵的神经-肌肉阻滞效应,应减少本品用量,并根据颤搐反应慎重给药。 ⑼吸入麻醉药能增强本品作用,使用吸入麻醉药时应减少本品的用量。 |
||||||
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下列药物可增强本品效应:①吸入麻醉药如氟烷、恩氟烷、氧化物等。②大剂量硫喷妥钠、甲乙炔巴比妥、氯胺酮、芬太尼、γ-羟基丁酸、依托咪酯、丙泊酚。③其他非去极化类肌松药以及琥珀胆碱。④抗生素如氨基糖苷类、多肽类、酰胺青霉素类以及大剂量甲硝唑。⑤其他如利尿剂、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硫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奎尼丁、鱼精蛋白、α-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镁盐等。 ⑵下列药物可使本品主要减弱:①新斯的明、依酚氯铵、吡啶斯的明、氨基吡啶衍生物。②长期使用皮质甾类药物或酰胺唑嗪后。③去甲肾上腺素、硫唑嘌呤(仅有短暂、有限作用)、茶碱、氯化钙。 ⑶下列药物可使本品主要变异:使用维库溴铵后,再给以去极化肌肉松弛药,如琥珀胆碱,可能加强或减弱其神经肌肉阻断作用。 ⑷当应用兴奋迷走神经的药物、β-受体阻断药或钙通道阻断药时容易产生心动过缓,严重者可发生心脏停搏。 |
||||||
给药说明 | 本品可用下列注射液溶解成1mg/ml的浓度,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复方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剂: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稀释40mg/L浓度供用。 | ||||||
用法用量 | 本品仅供静脉注射使用。 1.成人常用量:①气管插管时用量0.08~0.12mg/kg,3分钟内达插管状态。②维持剂量:0.02~0.03mg/kg,最好在颤搐反应恢复到对照值得25%时再追加维持剂量。③与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一样,其用量应随患者而异,应使用末梢神经刺激器监测神经肌肉传导阻滞及恢复程度。④新生儿和婴儿首次剂量0.01~0.02mg/kg即可,如颤搐反应未抑制到90%~95%,可再追加剂量。在临床手术中,用药剂量不宜超过0.1mg/kg。5个月至1岁的婴幼儿所需剂量与成人相似。儿童维持剂量应酌减。⑤持续静脉滴注时的剂量,应先给予单剂量(0.08~0.1mg/kg),等神经肌肉阻滞开始恢复时,再开始静脉滴注,滴速调节到维持到颤搐反应在对照值得10%为宜。一般认为滴速为每分钟0.8~1.4μg/kg。新生儿和婴儿参照上述内容。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