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海蛾辛、Hyoscine、BUSCOPAN、SCOPODERM | |||||||||
英文名称 | Scopolamine Hydrobromid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贴片为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经皮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常用其氢溴酸盐,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微有风化性。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略溶。 | |||||||||
贮存条件 | 遮光,密闭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麻醉前给药,震颤麻痹,晕动病,躁狂性精神病,胃肠胆肾平滑肌痉挛,胃酸分泌过多,感染性休克,有机磷农药中毒。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为一种外周作用较强的抗胆碱药。其药理作用与阿托品相似,但外周作用较阿托品强而维持时间短。本品不但有外周与中枢抗M作用,且有中枢性抗N作用。其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表现为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对大脑皮层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小剂量可镇静;大剂量可产生催眠,抗震颤作用为阿托品的10~20倍。其有较强的外周抗胆碱作用,因此能抑制腺体分泌,解除毛细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扩张支气管,解除平滑肌痉挛等。由于其外周作用强于阿托品,并可补充阿托品对中枢抗N作用的不足,因此有推荐为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首选药物,但由于其中枢作用较强,使用不当时副作用也较大。 ⑵药动学:本品易从胃肠道和结膜吸收。口服后1小时达峰值,约4~6小时作用消失。该药能透过血-脑屏障,也能透过胎盘。注射给药作用出现较快。半衰期(t1/2)约(2.9±1.2)小时。主要在肝脏转化,一次口服量仅约1%以原形从尿中排出。 |
|||||||||
不良反应 | ⑴神经系统:眩晕、兴奋、烦躁、谵语、惊厥。 ⑵皮肤:皮肤潮红。 ⑶心血管系统:心跳加快。 ⑷视觉异常:严重时瞳孔散大。 ⑸其他:常见口干、灼热。 |
|||||||||
肝损伤 | 尽管广泛应用数十年,但东莨菪碱和甲基东莨菪碱均未见与肝酶升高或临床明显的肝损伤相关。东莨菪碱经肝脏代谢,但一般是在短期内小剂量(<1mg)给药。 | |||||||||
禁忌症 | 对本品有过敏者、青光眼、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者、前列腺增生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肠梗阻、重症肌无力、癫痫、前列腺肥大和老年人慎用。 ⑵皮下注射或肌内注射时要注意避开神经与血管,如需反复注射,不宜在同一部位,应左右交替注射,另外,静脉注射速度不宜过快。 ⑶对老年人用药,应注意监测呼吸及意识情况。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不能与抗抑郁、治疗精神病和帕金森氏病的药物合用。 | |||||||||
药物过量 | 儿童用药过量可出现抽搐,严重者致死。药物过量可用巴比妥或水合氯醛解救,或用拟胆碱药如新斯的明等对抗。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 ⑴口服0.3~0.6mg,一日0.6~1.2mg;极量一次0.6mg,一日1.8mg。皮下或肌内注射,于术前用药,一次0.3~0.5mg;极量一次0.5mg,一日1.5mg。 ⑵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首剂为轻度中毒0.3~0.5mg,中度中毒0.5~1.0mg,重度中毒2.0~4.0mg;重复用药剂量0.3~0.6mg。小儿常用量用法同成人,用量按体重计算。 ⑶用于抢救乙型脑炎呼吸衰竭:以1ml含药0.3mg的注射液直接静脉注射或稀释于10%葡萄糖注射液30ml内作静脉滴注,常用量为0.02~0.04mg/kg,用药间歇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用药总量最高达6.3mg。 ⑷用于眼科:涂于眼睑内,检查眼底及验光前一次1.5cm,一日2~3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