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复美达 |
英文名称 |
IHemoporfn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性状 |
本品为暗红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适应证 |
用于治疗鲜红斑痣、与年龄有关的黄斑病变及角膜血管增生等。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光敏剂,是一种新的单体卟啉光动力治疗药物。光动力治疗鲜红斑痣的原理为:光敏剂经静脉注射后立即在血液中形成浓度高峰,并被血管内皮细胞迅速吸收,而表皮层细胞吸收尚很少,因此光敏剂的分布在血管内皮细胞与表皮层细胞间形成明显的浓度差。此时给予穿透表浅、可被血管内皮细胞选择性吸收的特定波长的激光照射,使光敏剂产生单态氧等光毒物质,使富含光敏剂的患部扩张畸形的毛细血管网被选择性破坏,而覆盖于扩张畸形毛细血管网上的正常表皮层因不含光敏剂不受损伤,位于扩张畸形毛细血管网下的正常真皮深层组织则因激光穿透浅、难以达到有效激发量而得到保护。本品特点:代谢迅速,避光期较短,不良反应轻。本品急性和长期毒性均低于第一代光动力药物血卟啉衍生物。 |
不良反应 |
在光动力治疗的过程中以及治疗后,患者会在治疗局部发生不同程度的光动力治疗反应,常见的为瘙痒、烧灼感、疼痛、红斑、肿胀、结痂,少见的有水疱、紫癜等,治疗反应大多为轻中度,患者能够耐受,无需特殊处理,短期内可自行恢复。报告最多的不良反应为色素沉着,发生率约31.6%。大多可在3~6个月内自行恢复。以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按身体各个系统分类,程度多为轻到中度:治疗局部:局部感染、色素减退;全身:光敏反应;胃肠系统:恶心;肝胆系统:肝胆功能指标异常。 |
禁忌症 |
本品禁用于皮肤光过敏患者、卟啉症或对卟啉过敏者,以及对注射用海姆泊芬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⑴本品治疗后2周内,应避免皮肤和眼部直接暴露于阳光或强的室内光源。一旦在输注过程中出现药液外渗,外渗局部必须完全避光,直到局部肿胀等渗出反应完全消失,以免引起严重局部灼伤。如果治疗后52小时内需要行急症手术,大多数体内组织应该尽可能避免接受强光照射。 ⑵若首次治疗后皮损未完全消退可考虑第二次治疗,同一部位两次治疗之间间隔应至少8周。目前尚缺乏同一部位超过两次治疗的临床试验证据。 |
给药说明 |
药物在配制和输注过程中均需避免被强光直射。药物输注时要避免出现局部药液外渗,一旦发生,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并局部冷敷。外渗局部必须完全避光,直到局部肿胀等渗出反应完全消失。 |
用法用量 |
本品治疗分为两个步骤,需要药物和激光配合治疗。第一步为静脉输注本品,第二步用532nm波长的激光活化海姆泊芬(照射病灶局部)。第一步:海姆泊芬的应用。用前将每支注射用海姆泊芬用10ml生理盐水注射液配制成浓度为10mg/ml的海姆泊芬溶液。按5mg/kg剂量,将海姆泊芬溶液稀释于生理盐水注射液至50ml,用合适的注射泵,以每分钟2.5ml的速度,经静脉20分钟输注完;第二步:光照射。静脉输注开始后10分钟,用波长为532nm的连续激光照射患处。本品光活化程度由所接受的光剂量决定。治疗鲜红斑痣时,在病灶局部照射推荐使用的激光剂量为96~115J/cm2,激光强度为80~95mW/cm2,此剂量在同一光斑20min照射完毕。如皮损面积较大或较分散,可进行多光斑照射。激光能量、激光强度的设置等是形成理想光斑的重要参数。具体的设置和操作见激光系统操作手册。激光系统必须能产生波长在532±5nm,能量恒定的光。激光通过光导纤维在皮损表面形成单一均匀的圆形光斑。光照时应注意:根据病变大小和部位,治疗区尽量取平面,有毛发遮盖处(眉、须和发际边缘)需剃除干净,以免影响照光。病变周围非治疗区特别是鼻唇沟、鼻翼等薄弱处,应用胶布仔细贴盖,并以双层黑布严加遮盖。激光照射时,必须使照射光斑的直径始终保持恒定,准确掌握照射时间,以免治疗不完全或治疗过量,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 |
剂型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