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氰腺苷钴胺、氰钴胺、钴胺素、维斯克、贯新克、Anacobin、Cyanocobalamin、Cyclobemin、Cytamin | ||||||||||||
英文名称 | Vitamin B12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液:1ml:0.25mg、1ml:0.5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滴眼液为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为暗红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有强引湿性,能溶于水和乙醇,在丙酮、氯仿或乙醚中不溶,其水溶液呈红色,可在100℃消毒30分钟或120℃消毒15分钟,温度过高或消毒时间过长均可使之分解。维生素C、重金属盐类及微生物均能使之失效。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闭保存。 | ||||||||||||
适应证 | 抗贫血药。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①本品为一种含钴的红色化合物,是一种前药,需要在肝脏转化为甲基钴胺(甲钴胺)和腺苷钴胺(辅酶B12)后才具有活性。叶酸在体内必须经还原作用转变为二氢叶酸,然后在二氢叶酸还原酶作用下,成为四氢叶酸。甲基钴胺能使四氢叶酸转化为N5,N10-甲烯基四氢叶酸,后者在尿嘧啶脱氧核苷酸转化过程中具有供给“一碳基团”的作用。N5,N10-甲烯基四氢叶酸还原酶可摧化N5,N10-甲烯基四氢叶酸,使之还原为N5-甲烯基四氢叶酸。在甲基钴胺参与下,N5-甲烯基四氢叶酸脱去甲烯基,再成为四氢叶酸,而甲烯基则转移给同型半胱氨酸以形成蛋氨酸,这样体内可以维持足够量四氢叶酸,以供尿嘧啶脱氧核苷酸转化为胸腺嘧啶脱氧核苷酸,促进DNA合成。因此缺乏维生素B12时,其对血液学影响与叶酸相似,即DNA合成受阻,导致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所以维生素B12间接参与胸腺嘧啶脱氧核苷酸合成。②奇数碳脂肪酸和某些氨基酸氧化生成的甲基丙二酰辅酶A转变为琥珀酰辅酶A必须有甲基丙二酰辅酶A变位酶和辅酶B12参与。人体缺乏维生素B12时,可引起甲基丙二酰排泄增加和脂肪酸代谢异常。如甲基丙二酰沉着于神经组织中,可能使之变性。③S-腺苷蛋氨酸和大鼠主要由同型半胱氨酸接受N5-甲基四氢叶酸的甲基而形成。甲基维生素B12是上述反应的辅酶。因此维生素B12的缺乏,可以导致S-腺苷蛋氨酸和大鼠的合成障碍,很可能是神经系统病变的原因之一。 ⑵药动学:口服维生素B12在胃中与胃黏膜壁细胞分泌的内因子形成维生素B12-内因子复合物。当该复合物进入至回肠末端时与回肠黏膜细胞的微绒毛上的受体结合,通过胞饮作用进入肠黏膜细胞,再吸收如血液。口服后8~12小时血药浓度达到高峰;肌内注射40分钟时,约50%吸收入血液,肌内注射1mg维生素B12后,血药浓度在1ng/ml以上的时间平均2.1个月。维生素B12吸收入血后即与转钴胺相结合,转入组织中。转钴胺有三种,其中转钴胺Ⅱ时维生素B12转运的主要形式,占血浆中维生素B12总含量的2/3。 肝脏是维生素B12的主要贮存部位。人体内维生素B12贮存总量为3~5mg,其中1~3mg贮于肝脏。口服维生素B1224小时后肝中维生素B12的浓度达到高峰。5~6日后,约60%~70%仍集中在肝脏。其排泄主要经肾脏,除机体需求量外,几乎皆以原形随尿液排出。肌内注射1mg维生素B1272小时后,总量的75%以原形从尿中排出,尿中排出量随注入量而增加,肌内注射5μg后,8小时排出3~4μg;肌内注射1mg后,8小时排出量可达330~47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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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肌内注射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以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很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⑵可引起低血钾及高尿酸血症。 ⑶滴眼液:偶见过敏反应。本品有眼痛、眼部充血、红肿、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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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利伯病(Leber disease)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 ⑵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 ⑶神经系统损害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现。 ⑷心脏病患者注射本品有可能增加血容量,导致肺水肿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发生。 ⑸本品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 ⑹本品治疗巨幼红细胞培训,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 ⑺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⑻滴眼液为非处方药,其注意事项为: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既往发生过由于眼药引起过敏症状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3.眼疼痛剧烈者应去医院就诊。 4.青光眼患者慎用。 5.为了防止药液被污染,在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将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6.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 7.本品含防腐剂,使用前请摘掉隐形眼镜或角膜接触镜。 8.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 9.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充血、瘙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10.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11.避免阳光直射,打开后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 12.为防止污染,应不与其他人通用。 13.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1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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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应避免与氯霉素合用,否则可抵消维生素B12具有的造血反应。考来烯胺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 ⑵维生素C在体外试管中可破坏维生素B12。曾有志愿者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C,每次1g,一日3次,共3年,发现血清维生素B12浓度降低。故维生素B12缺乏的患者不宜大量摄入维生素C。 ⑶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氨基水杨酸类,抗惊厥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扑米酮或秋水仙碱等,可以减少维生素B12从肠道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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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恶性贫血口服维生素B12无效,必须肌内注射,并终身使用。 ⑵口服用于营养不良引起的维生素B12缺乏症而肠道吸收功能正常者。小肠病变或胃回盲部切除后引起的维生素B12缺乏症,本品口服无效。 ⑶用量过大,并无必要,不但浪费,还会带来更多的不良反应。 ⑷与维生素B12代谢无关的各种贫血、营养不良、病毒性肝炎、多发性硬化症、三叉神经痛、皮肤或精神疾患等,应用维生素B12治疗均无疗效,不应滥用。 ⑸维生素B12不得作静脉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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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⑴成人常用量:肌内注射,治疗维生素B12缺乏症,起始一日0.025~0.1mg或隔日0.05~0.2mg,共两周;如伴有神经系统表现,每日用量可增至0.5mg。以后每周肌内注射2次,每次0.05~0.1mg,直到血象恢复正常;维持量每月肌内注射0.1mg。 ⑵小儿常用量:肌内注射,治疗维生素B12缺乏时,隔日一次,一次0.025~0.05mg,共2周;维持量每月1次,一次0.025~0.05mg。 ⑶滴眼液:一次2~3滴,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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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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