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肺炎球菌疫苗、肺炎双球菌疫苗、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
英文名称 | 23-Valent Pneumococcal Polysac-charid Vaccin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是否禁止零售 | 禁止零售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液体注射剂。含有0.25%苯酚作防腐剂。 | |||
贮存条件 |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 |||
适应证 | 用于2岁以上人群预防肺炎球菌感染。接种对象为2岁以上如下人群:⑴选择性接种。50岁及超过50岁以上者;患有可增加肺炎球菌感染性疾病危险的慢性疾病者,如心血管疾病、肺部疾患、肝及肾功能受损者;免疫缺陷患者,如脾切除者或是由镰状细胞性疾病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脾功能障碍者;患有其他慢性疾病而可能感染肺炎球菌的高危人群(如乙醇滥用)及并存如糖尿病、慢性脑脊髓液渗漏、免疫抑制等因此可引起更严重的肺炎球菌病患者,或是反复发作的上呼吸道疾病,包括中耳炎、鼻旁窦炎等;霍奇金病患者。 ⑵群体接种。群体接触密切者,如寄宿学校、养老院及其他相似场所;具有发生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并发症高度危险者,特别是肺炎;当疫苗中含有的某型肺炎球菌在社区人群中发生暴发流行时,社区人群为高危人群。 ⑶再接种。脾切除者;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症的儿童。一般无需对成年人常规再接种。 |
|||
药理作用 | 本品系采用23种最广泛流行、最具侵袭性的血清型肺炎球菌,包括血清型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和33F,经培养,提纯制成的多糖疫苗。 | |||
不良反应 | ⑴可能在注射部位出现暂时的疼痛、红肿、硬结和短暂的全身发热反应等轻微反应,一般均可自行缓解。必要时给予对症治疗。罕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不适、虚弱无力、淋巴结炎、过敏样反应,血清病,关节痛,肌痛,皮疹、荨麻疹。对稳定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患者,会极偶然地在接种后的2~14日血小板减少复发,并可持续2周。在接种肺炎双球菌的人群中,也罕有神经系统异常的报道,如感觉异常、急性神经根病变等,但与其英国关系尚未被证实。 ⑵因对疫苗成分过敏而引起的急性反应,应注射1:1000的肾上腺素。 |
|||
禁忌症 | ⑴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⑵有严重心肺功能障碍者及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⑶除接种对象项目中所列使用者外,均禁止接种本品。 |
|||
注意事项 | 患有发热性呼吸道疾病或其他急性感染时,应推迟使用。已在应用青霉素(或其他抗生素)预防肺炎球菌感染的患者,接种疫苗后不应中断使用抗生素。不应给2岁以下的儿童接种本疫苗。 | |||
用法用量 | 上臂外侧三角肌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注射0.5ml。①霍奇金病患者如需接种疫苗可在治疗开始前10日给予。如果进行放疗或化疗至少应在开始前14日给予,以产生最有效的抗体免疫应答。治疗开始前不足10日及治疗期间不主张预防接种。②免疫缺陷患者,应于术前2周接种。③脾切除者,每5年加强免疫1次,一次注射计量0.5ml。④对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的儿童,应每隔3~5年加强免疫1次,一次注射剂量0.5ml。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