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
其他名称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CHO细胞)、非格司亭、惠尔血、优保津、格拉诺赛特、Filgrastim、rhG-CSF、G-CSF、NEUPOGEN、GRAM、GRANOCYTE
英文名称 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rhG-CSF)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限注射剂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肠道外给药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C
性状 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或微有异味。
贮存条件 2~8℃避光保存,忌冰冻,忌振摇。
适应证 用于:1.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证,如恶性肿瘤和白血病化疗与放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造血干/祖细胞移植后髓系造血功能的受抑及延迟植活鱼移植排斥;
2.周围血造血干/祖细胞移植前的干/祖细胞动员等;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再生障碍性贫血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先天性、特发性、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远期疗效不肯定;
4.各种严重感染,包括艾滋病及并发的感染;
5.抗艾滋病药物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也可应用。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rhG-CSF为由174或175个氨基酸组成的蛋白质,分子量分别为18798及20000.其通过重组DNA技术,分别经中华仓鼠卵巢细胞或埃希大肠杆菌表达产生。前者为糖基化蛋白,后者为非糖基化蛋白。上述两种产品的药效相同,作用机理为与粒系祖细胞及成熟中性粒细胞表面的特异性受体结合,促进前者的增殖分化,增强后者的趋化。吞噬及杀伤功能。G-CSF属Ⅱ类造血生长因子,有细胞系特异性,仅作用于中性粒细胞及其祖细胞。无种族特异性。
  ⑵药动学:皮下注射本品吸收良好,5分钟内血清中即可测得。其达峰时间(tmax)为2~8小时(静脉注射的tmax为30分钟),分布容积(Vd)为150ml/kg,峰浓度(Cmax)为478±66.1pg/ml。消除半衰期(t1/2β)静脉注射为1.4小时,皮下注射为2.15小时,曲线下面积(AUC)分别为21.6ng·h/ml及11.7ng·h/ml。
  本品起效迅速,静脉注射5分钟即出现周围血中性粒细胞减少,4小时后开始上升,24小时内达高峰。连续静脉或皮下注射其血药浓度变化与单次给药相似,表明无蓄积作用。皮下或静脉注射后24小时尿中均未测得rhG-CSF浓度。
不良反应 较少见骨痛、关节肌肉酸痛,发生率为1%~5%,反应为轻至中度,大多无需临床处理而自行消退。<1%的患者可出现可逆性肝酶(ALT、AST、ALP)及血尿酸升高、一过性低血压及室上性心动过速。偶见急性发热性白细胞增多性皮肤病(Sweets综合征),表现为发热伴皮损及疼痛。长期用药者有时出现脾肿大,大多数经影像学检查才发现。本品过敏反应属罕见,表现为用药后迅速出现的休克、间质性肺炎、呼吸窘迫综合征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和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禁忌症 对本品及其他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⑴对大肠杆菌蛋白过敏的患者,应用大肠杆菌重组的rhG-CSF后可能出现交叉过敏反应。
⑵体外研究证实,rhG-CSF对某些肿瘤细胞,尤其是髓性白血病有刺激增殖作用,故急、慢性髓性白血病化疗后及MDS中难治性贫血伴原始细胞增多型(RAEB)和转变中的RAEB(RAEB-t)患者应慎用。
⑶本品在人类孕期的安全性以及是否有乳汁分泌尚未明确,因此妊娠妇女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应停止哺乳,否则不宜使用。
⑷早产儿、新生儿及婴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明确,不宜使用。儿童用药应慎重及严密观察。
药物相互作用 本⑴品若与化疗药同时使用,由于迅速分化的造血祖细胞对化疗药及放疗敏感,从而影响了rhG-CSF的效果,不宜与抗肿瘤药同时应用,须在化、放疗停用至少24小时后开始使用。
⑵与促进白细胞释放的药物(如锂盐)应慎用。
⑶与氟尿嘧啶合用可能加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给药说明 ⑴应在对造血生长因子及肿瘤化、放疗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应用rhG-CSF。
⑵用药过程中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⑶由于rhG-CSF迅速分化造血祖细胞,增加患者对化、放疗的敏感性,故本品不应在化、放疗前后24小时内使用,更不应该与化、放疗同时使用。
⑷为避免造成中性粒细胞过多,用药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血象。白细胞一旦升至需要的水平(一般为2×109~5×109/L),或周围血出现幼稚细胞(白血病患者则为幼稚细胞明显增多),应即停药。
⑸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避免振荡,否则可起泡致部分药液黏附于瓶壁。若溶液已起泡,可静置数分钟后再抽取。本品供静脉注射需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15μg/ml,若rhG-CSF终浓度<15μg/ml,须在加本品之前于5%葡萄糖注射液中先加入终浓度为0.2%的人血白蛋白,以避免输液系统对rhG-CSF的吸附。本品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每次至少持续1小时以上,快速地主可降低其作用。稀释后的rhG-CSF应于6小时内用完。
用法用量 静脉注射或皮下注射,皮下注射血药浓度维持时间较长,且用药方便,故应推广。剂量计疗程视适应证与病情而定:⑴白血病化疗后及造血干/祖细胞移植:按体重一日2.5~5μg/kg,待白细胞升至>2×109/L即可停用。
⑵实体瘤化、放疗后,每日剂量可适当减少,一日2~3μg/kg,待白细胞升至>5×109/L即可停用。
⑶再生障碍性贫血、MDS等骨髓衰竭性疾病患伴中性粒细胞减少:一日剂量宜达5μg/kg,通常以2周为一疗程。
⑷自体外周血造血干/祖细胞移植前的干/祖细胞动员:宜于化疗后白细胞降至最低点(一般为停化疗后2周左右)时开始用药,剂量为一日5~10μg/kg,至白细胞升至≥5×109/L时开始采集,并继续用至采集结束,异体外周血造血干/祖细胞移植前的干/祖细胞动员,用rhG-CSF每日5~10μg/kg皮下注射连续4~6天后开始采集,并再持续1~3天,只采集结束。
⑸严重感染伴中性粒细胞减少:一日3~5μg/kg,用至中性粒细胞≥1×109/L,通常需连用5~7天。
⑹先天性、特发性或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一日2μg/kg,至白细胞≥5×109/L时减量或停药,仅有近期效果。
剂型规格
注射液 75μg 0.3ml 150μg 0.6ml 300μg 0.7ml 哪儿有
冻干粉针 50μg 100μg 250μg 哪儿有
冻干粉针 300μg 哪儿有
注射液 100μg 0.4ml 200μg 0.8ml 450μg 1.8ml 哪儿有
注射液 125μg 0.5ml 75μg 0.5ml 250μg 1ml 哪儿有
注射液 300μg 1ml 150μg 1ml 哪儿有
注射液(预充) 100μg 0.6ml 150μg 0.9ml 200μg 1.2ml 哪儿有
注射液(预充) 300μg 0.9ml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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