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闭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 | |||
成份/药理作用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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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疗程7-10天。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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