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鼻塞,喷嚏,咽痛,全身乏力,酸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金银花、赤芍、绵马贯众。 | |||
不良反应 | 目前尚未检索到不良反应报道。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孕妇慎服。哺乳期妇女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8.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风寒外感者慎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用时摇匀。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