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功能主治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温邪或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恶风发热,四肢酸懒、头痛、鼻塞、咳嗽、咽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羚羊角、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穗、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
不良反应 | 偶有过敏反应;过量中毒反应(头晕、胸闷、恶心、呕吐、四肢麻木、发热,甚至呼吸急促、血压下降、昏迷、脉微欲绝等症状)。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风寒感冒者慎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3次。开水冲服。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