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感冒灵片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贮存条件 密封。
功能主治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成份/药理作用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复方感冒灵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
1.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嗜睡、困倦、头晕、头痛等。
2.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皮疹、瘙痒、潮红、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松解症等。
3.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乏力、虚弱、胸部不适、发热等。
4.胃肠系统疾病: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等。
5.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异常、肝损伤、肝生化指标异常等。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功能异常;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6.肾脏及泌尿系统:排尿困难、尿频、尿潴留、血尿症、急性肾损伤等。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肾功能异常。
7.其他:心悸、呼吸困难、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者慎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等。
5.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当立即停药并就医。
6.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当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克。
7.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上消化道溃疡、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当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9.运动员慎用。
10.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2.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当去医院就诊。
13.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给药说明 普通片剂:每片含原药材6.25g;含对乙酰氨基酚42mg。生层片:每片含原药材12.5g;含对乙酰氨基酚84mg。
用法用量 口服:普通片剂,一次4片,一日3次;双层片,一次2片,一日3次。两天为一疗程。
剂型规格
片剂 复方 哪儿有
双层片 0.45g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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