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祛暑水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澄清的液体;气香,味辛。
贮存条件 密封,置阴凉处。
功能主治 祛暑化湿,解表和中。解暑热。用于内蕴湿滞,受暑感寒引起的恶寒发热,头痛无汗,四肢酸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成份/药理作用 广藿香、香薷、白芷、紫苏叶、苍术、丁香、陈皮、大腹皮、法半夏、茯苓、生姜、甘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
2.本品适用于暑湿吐泻偏寒者,其表现为呕吐泄泻,排泄物清稀,甚至如水样,头昏胸闷,脘痞纳呆,恶寒,怕风,或伴有发热,头昏身重,肢体酸痛,舌苔白腻,脉濡。
3.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患者服用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发热,吐泻加重,或出现其它严重并发症时,应去医院就诊。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7.5ml,一日2次。
剂型规格
酊剂 15ml 暂无

实时在线
7153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