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
功能主治 | 祛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伤风鼻塞、鼻窒(慢性鼻炎)、鼻鼽(过敏性鼻炎)、鼻渊(鼻窦炎)等病。 | |||
成份/药理作用 | 蒲公英、细辛、黄芩、麻黄、苍耳子、石菖蒲、白芷、辛夷。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滴鼻用,禁止内服。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3、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反复使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滴鼻。一次2~3滴,一日3~4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