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吡胺
其他名称 磷酸丙吡胺、双异丙吡胺、吡二丙胺、异脉定、达舒平、诺佩斯、Dicoranil、Dicorynan、Dirbis、Ritmodan、Ritmoforine
英文名称 Disopyramide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C
性状 常用其磷酸盐,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冰醋酸中溶解。熔点206~209℃。
贮存条件 密闭保存。
适应证 本品曾用于各种心律失常的治疗,但因其促心律失常作用,现仅推荐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本品属Ⅰa类抗心律失常药。其电生理及血液动力学类似奎尼丁,具有抑制钠离子内流作用,延长动作电位及有效不应期,减低心房和附加束的传导速度,降低心肌传导纤维的自律性,抑制心房及心室肌的兴奋性,减低心肌收缩力。此外有较明显的抗胆碱作用,故可能使窦房结频率及房室交界区传导速度加快,但原有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房室传导障碍者病情仍可加重。
  ⑵药动学:口服后吸收良好,可达90%(因剂型而异)。广泛分布于全身,表观分布容积为3.0~5.7L/kg。蛋白结合率依血药浓度而异,约为35%~95%。t1/2约4~10小时,肾肌酐清除率低于每分钟40ml时为10~18小时。一次口服300mg后30分钟至3小时可达治疗作用,1~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月持续2~3小时。血药峰值按体重口服5mg/kg时2.5~3.5μg/ml。15分钟内按体重3mg/kg静滴时为3μg/ml。治疗血药浓度为2~4μg/ml。在肝内代谢脱去异丙基,其血浆浓度为原药的1/10.主要精神排泄,总排除达65%~96%,47%~67%为原形,11%~37%为代谢物。口服后80%在12~14小时内排出,静脉注射后大部分在8小时内排出。尿液pH值不影响清除,粪便中排出8%~45%,静脉注射后经粪便排出可高达45%。中毒血药浓度在人体尚未确定,一般认为成功10μg/ml就容易出现不良反应。缓释片口服后血药浓度较速释片峰谷波动现象明显减少,血药浓度曲线平稳,一次给药可维持药效12小时。
不良反应 ⑴心血管:①过量可致呼吸暂停、神志丧失、心脏停搏、传导阻滞剂室性心律失常,心电图出现P-R间期延长、QRS波增宽及Q-T延长,扭转性室速及室颤;②负性肌力作用是本品最重要的副作用,可使50%患者心力衰竭复发或加重,无心力衰竭史者发生心力衰竭的机会少于5%,可致低血压,甚至休克;③已有报道静注可产生明显的冠状动脉收缩。
⑵抗胆碱作用:是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有口干、尿潴留、尿频、尿急、便秘、视力模糊、青光眼加重等。
⑶胃肠:恶心、呕吐、厌食、腹泻。
⑷肝脏:肝脏胆汁郁积或肝功能不正常。
⑸血液:粒细胞减少。
⑹神经系统:失眠、精神抑郁或失常。
⑺其他:低血糖、阳痿、水潴留、静注时血压升高、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皮炎、潮红及紫癜也偶有发生。
不良反应的治疗:①发生心脏停搏或传导阻滞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或用心室起搏;②心脏呈现异常激动时,治疗的目的是减轻或或终止心动过速并防止发展成室颤,不宜用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及胺碘酮等使Q-T间期延长的药物,可用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钠;对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可用异丙肾上腺素,补钾补镁,临时起搏,如仍不能终止,应采用电除颤;③低血压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应同时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酸中毒等;④其他治疗措施与一般药物中毒及过敏反应处理原则大致相同,首先应停药,对过量者必要时洗胃、服大量高渗液减少吸收。血液透析也可能有益。
肝损伤 ⑴肝损伤:临床试验发现,丙吡胺导致血清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升高的概率较低。尽管使用广泛,但丙吡胺造成临床症状明显的肝损伤的病例较为罕见。丙吡胺引致的肝损伤主要为两类。第一种为急性肝细胞受损型肝损伤,一般在治疗开始后1至3天内出现,症状类似于急性肝脏缺血,早期血清转氨酶(和乳酸脱氢酶)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极少,后期血清胆红素含量升高。起初,前凝血酶时间出现异常。肝损伤可迅速消退,还可能因为丙吡胺的抑制心肌收缩作用而导致充血性心力衰竭突然恶化。第二类肝损伤为胆汁淤积型肝损伤,通常在治疗1至3周后出现,临床症状表现为黄疸和瘙痒,血清碱性磷酸酶明显升高,血清转氨酶含量轻中度升高。肝损伤持续时间可能延长,但已报告病例均具有自限性。免疫超敏和自身免疫症状比较罕见。
⑵损伤机制:丙吡胺引致肝损伤的机制目前未知,但极少数患者丙吡胺治疗初期出现急性肝细胞受损型肝损伤的原因可能是心力衰竭症状突然恶化。丙吡胺引致的迟发性胆汁淤积型肝损伤为异质反应,可能与其经细胞色素P450系统(CYP 3A4)代谢有关。
禁忌症 ⑴Ⅱ或Ⅲ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滞(除非已安装起搏器);
⑵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除非已安装起搏器;
⑶心源性休克;
⑷青光眼;
⑸尿潴留,以前列腺增生为最常见发病原因;
⑹重症肌无力。
注意事项 ⑴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仅有轻微的生育受损,孕妇用药的临床经验也有限,已报道可引起孕妇子宫收缩。研究证明啮齿类动物乳汁中药物浓度较血浆浓度高1~3倍。
⑵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⑶心肌病或可能发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负荷量,并应严密监测血压计心功能情况。
⑷寄来了供应根据疗效及耐受性个体化给药,并逐渐增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体重轻者应适当减量。
⑸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减低(原因不明);②心电图QRS波增宽,P-R及Q-T间期延长。
⑹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对本品过敏者;②Ⅰ度房室或室内阻滞;③肾功能衰竭;④未经治疗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⑤广泛心肌受损,如心肌病等;⑥低血压;⑦肝功能受损者;⑧低血钾。
⑺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QRS波增宽超过25%时应停药;③心功能监测;④肝、肾功能;⑤眼压;⑥血清钾(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定)。
药物相互作用 ⑴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合用时,可进一步延长传导时间,抑制心功能。
⑵中至大量酒精与之合用由于协同作用,低血糖及低血压发生机会增多。
⑶与华法林合用时,抗凝作用可更明显。
⑷与药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及利福平同用,可诱导本品的代谢,在某些患者中本品可诱导自身的代谢。
用药交代 缓释片需整片吞咽,不要咀嚼或掰碎。
给药说明 ⑴首次服300mg后0.5~3小时可达治疗作用,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
⑵服用奎尼丁或普鲁卡因胺者如需换用本品,应先停服奎尼丁6~12小时或普鲁卡因胺3~6小时;
⑶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能需加一剂药。
用法用量   ⑴口服:①成人常用量:首次0.2g,以后0.1~0.15g,每6小时一次。应根据需要及耐受情况调整剂量。缓释片一次0.2g,一日2次。②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首次3~6mg/kg,需要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增量。口服剂量,1岁以下一般一日按体重10~30mg/kg;1~4岁一日10~20mg/kg;4~12岁一日10~15mg/kg;12~18岁一日6~15mg/kg。分3~4次口服:以上剂量仅供参考。
  ⑵静脉注射:按体重2mg/kg,最大量不宜超过0.15g。可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乳酸钠注射液稀释,静脉注射需5分钟,必要时给药后20分钟重复一次,最大总量不应超过0.3g,再加上口服药量,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0.8g。
剂型规格
片剂 0.1g 哪儿有
缓释片 0.1g 暂无
注射液 50mg 2ml 50mg 5ml 100mg 2ml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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