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灰褐色至棕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邪毒內盛,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顿咳劳嗽,泄泻痢疾,热淋涩痛,痈肿疮疡,毒蛇咬伤。 | |||
成份/药理作用 | 穿心莲。 | |||
不良反应 | 文献报道,本品可导致过敏性休克、药疹及血尿。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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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长沙市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1.风寒感冒发热,虚火上炎喉痹,口舌生疮者不适用。 2.泄泻、痢疾属脾胃虚寒者不适用。 3.用于毒蛇咬伤时,应配合其他抢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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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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