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绿色的粉末;气香,味咸、甜、微苦而辛凉。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乳蛾、咳嗽、口糜,症见咽喉肿痛,喉核肿大,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及轻度烫伤(表皮未破)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西瓜霜、黄芩、黄连、黄柏、射干、山豆根、大黄、浙贝母、青黛、薄荷脑、无患子果(炭)、煅硼砂、冰片、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应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口糜严重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口腔内喷或敷药时请不要呼吸,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用药后半小时内不得进食、饮水。 8.严格按用法用量应用,本品不宜长期应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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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吹或敷于患处,一次适量,一日数次;重症者兼服,一次1~2g,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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