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颗粒剂:每袋装5g、9g、18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养阴生津,泻火。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等症;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生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忌服。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为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生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和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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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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