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清热颗粒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生津利咽,止咳祛痰。用于感冒热毒壅盛症,症见高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成份/药理作用 金莲花、大青叶、石膏、知母、地黄、玄参、炒苦杏仁。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部不适、腹泻、大便频率增多、口干、皮疹、瘙痒、潮红、过敏反应等。
禁忌症 ⑴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⑵孕妇禁用。
⑶虚寒泄泻者忌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虚寒泄泻者不宜用。
4.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6.婴儿、哺乳期妇女、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给药说明 【临床应用】
感冒:热毒雍盛所致,症见高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舌红苔黄,脉数;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咳嗽:风热犯肺,热毒壅肺,肺气失宣所致,症见发热,咽痛,咳嗽,痰稠,舌红苔黄,脉数;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剂型规格
颗粒剂 2.5g 5g(无蔗糖) 哪儿有

实时在线
8058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