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的澄明液体。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黄疸,症见面目悉黄,胸胁胀痛,恶心呕吐,小便赤黄;急慢性肝炎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茵陈提取物、栀子提取物、黄芩提取物、金银花提取物。 |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过敏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高热、疼痛、不适、水肿、乏力、多汗、面色苍白等。 3.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肠胀气、胃不适等,有胃肠道出血个案报告。 4.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6.精神及神经系绕:头晕、头痛、抽搐等。 7.用药部位:皮疹、瘙痒、静脉炎、局部麻木等。 8.其他:有溶血反应、黄疸一过性加重、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肾功能异常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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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对本品或含有茵陈、栀子、黄芩、金银花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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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和溶媒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5.黄疸属寒湿阴黄者及虚黄引起的面目萎黄者不宜使用。 6.老人、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冠心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应加强监测。 7.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8.静脉滴注时,必须稀释以后使用。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及时采取积极救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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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1.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详细情况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2.本品与葡萄糖酸钙注射液、红霉素、四环素、回苏灵注射液、钙剂、酸性药物存在配伍禁忌,尤其不能与青霉素类高敏类药物合并使用。本品不能与氨基糖苷类、头孢菌素类、复方氨基比林联合应用,与其他抗生素类药物、维生素K1、法莫西丁、还原型谷胱甘肽联合应用时也应谨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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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症状缓解后可改用肌肉注射,一日2~4ml。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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