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具烟熏味。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解毒祛湿,杀虫止痒。用于湿毒下注所致的阴痒、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味臭,阴部瘙痒;霉菌性阴道炎和细菌性阴道病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山楂核。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月经期前至经净3天内停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药前,用水洗净阴部后擦干,取本品10ml于稀释瓶中,加温开水至100ml,摇匀,用稀释后药液冲洗外阴和阴道,一日2次,连用7天。重症患者用药应遵医嘱。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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