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栓剂。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利湿散结,杀虫止痒。用于湿热、湿毒所致的带下病、阴痒、阴蚀,症见下腹肿胀,或腰骶胀痛,带下量多,色黄,阴部瘙痒,或有地热,神疲乏力,便干或溏而不爽,小便黄;盆腔炎、附件炎、阴道炎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苦参、败酱草、紫花地丁、穿心莲、蒲公英、猪胆粉、紫草(新疆紫草)、芦荟。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有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发热、寒战、头晕,以及用药部位瘙痒、疼痛、灼烧感等不良反应报告。 | |||
禁忌症 |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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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不适用阴道及其他给药途径用药。 2.便溏或带下清稀者慎用。腹泻者慎用;未哺乳产妇慎用;因组方含有猪胆粉,对于有特定宗教信仰的患者,用药前应告知。 3.月经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4.本品在放置过程中有时栓体表面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5.本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浸入冷水或放入冰箱中,数分钟取出再用,不影响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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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给药说明 | 该方剂原始给药方法为灌肠给药(将该方药材煎煮浓缩制成灌肠液,待温度降至40℃左右,取侧卧位,灌肠给药,每日灌肠1~2 次,分别与1~2枚栓剂药材含量相当)。因此栓剂仍采用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女性盆腔炎症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每次1粒,每日早晚各1次;女性盆腔炎症性疾病后遗症期,每次1粒,每日1~2次(共识建议)。 女性盆腔炎症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建议疗程14天。女性盆腔炎症性疾病后遗症期,建议疗程30天(共识建议)。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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