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本品含毒性中草药生草乌、生川乌。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棕色至红棕色的片状或带孔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温经散寒,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闭阻、瘀血阻络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局部畏风寒,腰背痛,屈伸不利,四肢麻木。 | |||
成份/药理作用 | 生草乌、麻黄、细辛、羌活、无尿、白芷、高良姜、独活、威灵仙、生川乌、肉桂、红花、桃仁、苏木、赤芍、乳香、没药、当归、蜈蚣、蛇蜕、海风藤、牛膝、续断、香加皮、红大戟、麝香酮、广西血竭、肉桂油、冰片、薄荷脑、辣椒流浸膏、丁香罗勒油、月桂氮䓬酮、樟脑、水杨酸甲酯。 | |||
不良反应 | 1.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2.偶见皮肤过敏反应,偶见皮肤红痒。 |
|||
禁忌症 | 1.孕妇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7.每次贴用的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 8.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9.本品含生草乌、生川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10.皮肤过敏者慎用。如出现较严重过敏反应应找医师处理。 11.用药后局部皮肤如有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2.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敷患处治疗风湿、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尚可贴于腓肠肌治疗腓肠肌痉挛;贴于太阳穴、中脘穴防治晕车。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