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乙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微苦、甘。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手足麻木,腰腿酸痛,跌扑损伤,瘀滞肿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丁公藤、桂枝、麻黄、羌活、当归、川芎、白芷、补骨脂、乳香、猪牙皂、陈皮、苍术、厚朴、香附、木香、枳壳、白术、山药、黄精、菟丝子、小茴香、苦杏仁、泽泻、五灵脂、蚕砂、牡丹皮、没药。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肝损伤 | 肝毒性:处方中的泽泻能对实验动物的肝脏和肾脏造成损害。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孕妇禁内服,忌搽腹部。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 感冒时不宜服用。 5. 口服时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用药交代 | 湿热痹病者不宜用。 脾胃虚弱者、体虚多汗者,小儿慎用或不用。 本品不可过服、久服。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2~3次。外用:擦于患处。若有肿痛黑瘀,用生姜捣碎炒热,加入药酒适量,敷患处。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