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本品含毒性中草药生川乌、生草乌。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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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 |||
成份/药理作用 |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桶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薄荷脑、冰片、樟脑、桉油、肉桂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 |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偶见过敏反应,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
禁忌症 | 1.孕妇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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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7.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本品含生川乌、生草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9.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0.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1.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2.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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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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