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基药(丸剂:每丸重9g,每55粒重约9g,每16丸重1.84g(相当于生药材4.5g))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或小蜜丸,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闭,防潮。 | |||||||||
功能主治 | 和胃降逆,健脾消肿,通络定痛。用于脾胃虚弱、健运失职所致的胃痛、胀满、痞闷、纳呆、嗳气、烧心;慢性萎缩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百合、茯苓、白术(麸炒)、延胡索(醋制)、乌药、鸡内金(炒)、川芎、蒲黄、当归、白芍、麦冬、石斛、玄参、三七、地榆、九节菖蒲、茵陈、泽泻。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一起服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2丸,小蜜丸一次55~110粒,一日3次,餐前用米汤或温开水送下。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