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味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制酸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泛吐酸水,嘈杂似饥;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海螵蛸(去壳)、浙贝母、陈皮油。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脾胃阴虚胃痛者忌用。 | |||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及酸味中成药。 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4.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确诊为萎缩性胃炎者,应到医院就诊,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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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餐前口服:一次4g,一日3次,十二指肠溃疡者可加倍服用。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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