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 甘罗溴铵、胃长宁、溴环扁吡酯、溴甲吡环戊痉平、Robinul | |||||||||
英文名称 | Glycopyrronium Bromid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溶解度:水1:4.2;乙醇1:30;氯仿1:260;乙醚1:35000.注射液pH2~3,不能与碱性药物混合。 | |||||||||
贮存条件 | 密闭于阴凉处保存。 | |||||||||
适应证 | 用于麻醉前给药、对抗胆碱酯酶抑制药在逆转竞争型(非除极型)骨骼肌松弛药时所产生的M样作用;用于消化性溃疡以及局部用药治疗多汗症。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属季铵盐类M胆碱受体阻断药。其外周作用与阿托品相似。肌内注射给药后,迷走阻断作用持续2~3小时。抗唾液分泌作用可达7小时。无中枢性抗胆碱活性。 ⑵药动学:胃肠道吸收少,口服给药吸收10%~25%。肌内给药Tpeak为30~45分钟。不宜通过血脑屏障,随胆汁及尿排出。 |
|||||||||
不良反应 | 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口干、恶心、呕吐、眼压升高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其他抗胆碱能药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QT间期延长患者避免新斯的明加格隆溴铵。 ⑵闭角型青光眼、重症肌无力、麻痹性肠梗阻、幽门狭窄、前列腺肥大患者、冠状动脉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率失常、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与类固醇、地高辛、利托君、三环类抗抑郁药、抗组胺药、吩噻嗪类等药物存在相互作用,导致不良反应增加等。 ⑵本品与乳酸林格氏液不相容。因为pH超过6.0时格隆溴铵的稳定性不佳,所以不要将本品与以下药物在同一注射器内混合:美索比妥钠、琥珀酸氯霉素钠、茶苯海明、戊巴比妥钠、硫喷妥钠、司可巴比妥钠、碳酸氢钠、地西泮、地塞米松磷酸钠或乳酸喷他佐辛。当pH值高于6.0时这些药物混合可能导致气体产生或者沉淀。 |
|||||||||
用药交代 | 可以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 | |||||||||
用法用量 | ⑴麻醉前给药:于麻醉前肌内注射或静脉给予0.2~0.4mg,或按4~5μg/kg给予,最大量为0.4mg。必要时可在手术或需重复给药时给予同量或减量。儿童剂量4~8μg/kg。静脉或肌内注射,最大量为0.2mg。 ⑵用以对抗胆碱酯酶抑制药在逆转竞争型(非除极型)骨骼肌松弛药时所产生的M样作用:用量为0.2mg与1mg的新斯的明,静脉给药。也可用10~15μg/kg与新斯的明50μg/kg,静脉给药。建议儿童用量:10μg/kg与新斯的明50μg/kg,静脉给药。可与抗胆碱酯酶药在同一注射器混合。有人认为这种方式给药对心血管系统影响较小。 ⑶消化性溃疡:口服,一次1~2mg,一日3~4次,饭后及睡前服;维持量一次1mg,一日2次。一次极量4mg,一日极量12mg。 ⑷治疗多汗症:局部用0.05%溶液采用离子透入疗法治疗。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