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色颗粒和粉末,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或见吐血、黑便;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上消化道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香附、黄芪、白芍、三七、白及、海螵蛸、鸡内金、乳香、没药、百草霜、鸡蛋壳(炒焦)。 | |||
不良反应 | 偶尔出现咽喉干燥。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生冷之品,戒烟酒。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脾胃虚弱者慎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脾胃虚寒或阴虚火旺者不宜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