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避光。 | |||
功能主治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心绞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丹参、川芎。 |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全身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憋气、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全身性损害:畏寒、寒战、发热、乏力、疼痛、面色苍白、多汗等。 3.呼吸系统:呼吸急促、哮喘、咳嗽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胸痛、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 5.胃肠道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等。 6.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头胀、震颤、抽搐、昏迷、口麻木、烦躁、失眠等。 7.皮肤及其附件:风团样皮疹、丘疹、红斑、血管性水肿等。 8.用药部位:注射部位的疼痛、麻木、皮疹、静脉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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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2)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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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适宜单独使用,不能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2)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或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不能使用。如经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浑浊、沉淀、变色亦不得使用。 (3)根据中药配伍禁忌“十八反.十九畏”,藜芦反丹参,所以本品不能与藜芦配伍使用。到目前为止,已确认本品不能与喹诺酮类、甘草酸二铵、盐酸罂粟碱等联合应用。禁止与抗生素联合使用,尤其不能与青霉素类高敏类药物合并使用。 (4)务必加强全程用药监护和安全性监测,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 (5)对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请谨慎使用。儿童用药应严格按公斤体重计算。 (6)对老人、儿童、心脏严重疾息、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应减量或遵医嘱。 (7)严格掌握适应症和使用方法。用药前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 (8)静脉滴注时,必须稀释以后使用。严格控制滴注速度和用药剂量。建议滴速小于40滴/分,一般控制在15-30滴/分。首次用药,宜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 (9)禁止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 (10)临床用药时,建议根据患者年龄、病情、体征等从低剂量开始,缓慢滴入,1个疗程不宜大于2周。坚持中病即止,防止长期用药。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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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含丹参,不宜与藜芦配伍使用。到目前为止,已确认本品不能与喹诺酮类、甘草酸二胺、盐酸罂粟碱等联合应用。不建议与抗生素尤其是青霉素等高敏类药物联合使用。 | |||
用药交代 | 禁止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 | |||
给药说明 | 禁止使用静脉推注的方法给药。 | |||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1~2次。 2.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者用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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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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