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摊于布上的黑膏药,气腥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驱风祛湿,祛瘀活血,消肿止痛,清热拔毒,通痹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腰肩腿痛,疮疖红肿疼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乳香、没药、红花、马钱子、赤芍、苏木、重楼、三七、血竭、木鳖子、生地黄、熟地黄、当归、黄芪、党参、白术、苍术、生川乌、生草乌、、伸筋草、透骨草、独活、五香血藤、海风藤、秦艽、威灵仙、蕲蛇、八角枫、四块瓦、三分三、钻地风、雪山一枝蒿、续断、骨碎补、千年健、杜仲、猴骨、桑寄生、刺五加、牛膝、海马、淫羊藿、肉桂、白芷、细辛、茯苓、土茯苓、海螵蛸、仙鹤草、冰片、金银花、苦参、地肤子、鹤虱、黄连、大黄、黄柏、黄柏。 |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
禁忌症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3.儿童禁用。 4.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5.青光眼患者禁用。 6.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7.对黑膏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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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5.运动员慎用,且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妇女经期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7.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到医院就诊。 8.本品含生草乌、生川乌、雪上一枝蒿、马钱子,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9.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0.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1.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2.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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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加温软化,贴于患处。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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