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气芳香。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于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舒筋活络。用于急、慢闭合性软组织损伤所致血瘀证,症见局部肿胀、疼痛、功能障碍。 | |||
成份/药理作用 | 三七、红花 、血竭、自然铜、地黄、檵木叶、盾叶秋海棠、生草乌、天南星、雪上一枝蒿、马钱子、荜澄茄等。 | |||
不良反应 | 偶尔出现皮肤潮红,瘙痒等过敏反映,停药后自行消失。 | |||
禁忌症 | 1.孕妇禁用。 2.皮肤皮损者及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严禁入口内服。 2.按剂量使用,用药时间不超过10天。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外用。根据损伤面积大小,一次2~5ml搽于患处,稍加按摩或用药棉浸药液敷患处,并用胶布固定。一日2~3次,每次用量最高不得超过6ml的药液。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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