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扭伤,血瘀肿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乳香(醋制)、没药(醋制)、当归、红花、延胡索(醋制)、血竭、香附(醋制)、自然铜(煅,醋淬)、骨碎补。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发热病人暂停使用。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餐后服用。外用,涂于患处,一日3~4次。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