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遮光保存。 | |||
功能主治 | 镇静,止痛。用于胃癌、肝癌等晚期癌症的疼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生川乌、生草乌。 | |||
注意事项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严格控制剂量。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1~2ml,一日1~2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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